一是精准认定。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面提升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有力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二是精准管理。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在册的特困人员进行动态核查,全面掌握特困人员的生活情况,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整理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档案。同时对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及时终止供养并予以公开公示,切实做到动态调整、有进有出。
三是精准监管。坚持建立健全特困供养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公示制度,加大公开力度,规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同时,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广泛宣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