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情护“辖区孤儿”。我区按照《蚌埠市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为社会散居孤儿提供每人每月不少于1050元的财政补助,截止11月,我区共有孤儿1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人,共计34人,发放35700元。
二是情系“高龄老人”。积极应对“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发放工作,从经费保障、监督机制等方面全方位保障此项政策落到实处。11月,为7442人发放高龄津贴37.7万元。
三是情牵“残疾群众”。区民政局对城乡低保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11月,一、二级生活救助1168名残疾人,发放资金7.71万元,三、四级生活救助810名残疾人,发放资金2.67万元;重度残疾人共2531人,发放资金1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