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一站式”医药机构结算92家次,救助困难群众4320人次,拨付救助资金432.58万元。
建立救助体系。建立乡镇、街道医疗救助服务平台,实行医疗救助与被需求群众直接对接,按月上报审批,做到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应助尽助。
严格信息审批。规范申请办理流程,通过信息化核对平台,加强数据核对,采用镇村(居)两级医保干部入户调查、走访群众、核对住院资料、委托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多种方式,核实信息真实性。
规范监督检查。加强救助工作自我约束,建立定期监督机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群众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自觉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
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医疗救助业务知识培训规定,定期组织村居医保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解读医疗救助政策、救助流程、救助范围等,确保基层医疗救助第一受理人员业务精、态度好、服务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