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803001 | 来信时间: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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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王**** |
内容: | 万锦新城2号楼楼下每天早上7点多一点就开始跳广场舞,噪音扰民。打过110,民警走过以后她们就继续跳。希望政府领导协调,让他们去小区外面跳。 | ||
回复单位: |
禹会区人民政府 2021-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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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与张公山街道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就此事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和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如劝阻不听可拨打110报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