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907004 | 来信时间: | 2021-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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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苏**** |
内容: | 我的身份证丢失了,9月6日早上去离家最近的,且户口所在地,张公山派出所补办。办理的民警一直推脱让我去其他派出所办理,问其原因,一会说我需要重新照相,一会说其他地方也能办理,反正说我不符合补办要求,要求我重新带电子照片,来他处上传即可。9月7日下午3点我按照其要求前往,该民警又说我听错了,自己提供照片不能办理,且又提到,让我去其他派出所办理。首先,我第一次去就询问所需材料了,不然第二次不会无缘无故带着电子档照片去,第二,我家就住张公山派出所旁边,为什么反复让我去更远的地方办理?我在上班,已经请假两次前来办理,不是无业!考虑时间原因,我只有去更远的文锦路派出所办理,结果到了以后,接待的民警询问情况当即就办理了。原因是我之前申请换发的身份证是2019年11月份,距今不到两年,按照规定,我可以直接在皖警通app申请补发,等待邮寄即可。所以现在要求投诉禹会区张公山派出所户籍民警 | ||
回复单位: |
禹会区人民政府 202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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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经我区公安分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