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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公告

来源:禹会区人民政府 作者:禹会区司法局 时间:2020-11-30 09:00 点击: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优化人员结构,禹会区司法局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岗位

  本次招募2名志愿者,服务地点为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志愿服务内容为引导群众、解答群众咨询、宣传等为民服务工作,并能服从中心其他工作安排。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的;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熟悉法律工作;

4、熟悉电脑操作,具备网上办公能力;

5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01130--2020122(上班时间为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禹会区司法局  张公山五村522栋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②填写《禹会区司法局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登记表》;③交身份证复印件;④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现场电脑基本操作测试和法律业务知识测试。

  本次公开招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其他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场进行现场电脑操作(5分钟)和法律业务知识测试(10分钟),两个测试均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确定的拟募用志愿者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禹会区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从后续人员中依次递补

  、待遇与管理

1、本次招募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志愿者补助费按2300元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法律援助中心签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承诺书。每月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每月志愿者补助费2300元,并结合当月工作量每月另行发放100-300元工作量补助。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中心将予以辞退,并从本次招募后续排名人员中递补。

2、其他说明:本次招募人员为志愿者,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不承担“五险一金”等其他社保福利;上岗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本次招募服务期为一年。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4033775

招募工作联系人:杨丽君    咨询电话:4033126

 

                                            禹会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禹会区法援中心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