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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禹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禹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1-10-08 08:22 点击: 【字体:  

察 公 告

 

根据区委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于2021108日至20211125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洪山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含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交通局6家单位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开展机动巡察。主要任务是对常规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干部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重点了解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重点了解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用权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以及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机动巡察单位购买社会服务情况

针对机动巡察单位承担的职责职能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情况,重点了解购买服务是否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购买服务内容、水平、流程,是否符合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关要求。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包括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失信惩戒等是否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五、区委需要了解的其他方面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上述个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对收到的其他信访问题,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常规巡察组巡察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洪山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区发展和改革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意见箱设置在区政府大门口西侧,分别在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大门口、大洪山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大门口设置意见箱。接访地点分别设置在各被巡察单位(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区委常规巡察组举报受理电话:18155286970网上举报邮箱:1030955136@QQ.com;来信举报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禹会区人民政府913室。

区委机动巡察组巡察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含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交通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城市管理局(含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住建交通局意见箱设置在区政府大门口西侧。接访地点分别设置在各被巡察单位(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区委机动巡察组举报受理电话:13805524075;网上举报邮箱:yhqwdyxcz@163.com;来信举报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禹会区人民政府909室。

 

中共蚌埠市禹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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