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马城镇积极开展夜巡工作。
建立夜巡长效机制。坚持两级巡查制,包括巡防大队和巡防中队。巡防大队由镇副科干部带队、机关干部组成,巡防中队由各村、场两委干部带队、平安志愿者组成。
落实两级巡查制度。马城镇22个村场都能够组织人员开展两委干部带头志愿者参与的治安巡逻工作,每周组织500余人次参加治安巡逻,平均每天参加70余人。实行镇、村、场统一领导,巡防大队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巡防中队配备独立编号、配有警笛、照明灯等设备的治安巡逻车,队员配备袖章、反光背心、警棍等装备,志愿服务队伍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
发挥夜巡防范能力。在震慑预谋犯罪、遏制犯罪事件发生方面,治安夜巡发挥了重要作用。两级巡查制度提高了马城镇的治安巡防水平和社会治安防范能力,筑牢辖区安全防线,有效地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