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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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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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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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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电子件用于网上申请,纸质或者原件用于线下窗口申请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2.审核
①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在《安徽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中录入信息,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收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②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基层平台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同时做好网上申报、审核工作。
③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在花名册和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汇总后报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
3.发放
①市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②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指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立好 受理岗 受理申请材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立好 办结岗 将申请材料上报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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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灵活就业并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495034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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