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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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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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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村(居)协办员应按规定时限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
3.乡镇(街道)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上述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
4.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地区,对符合丧葬补助领取条件的,应同时计算丧葬补助金额),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丧葬补助金)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注销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平 受理岗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符合政策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平 办结岗 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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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本人死亡或者出国定居,或者倒退休年龄以后,同时享受职工养老保险的
不可以
除因死亡外,其余情况都需本人申请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495652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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