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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2019年特扶工作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9-12-26 15:57 点击: 【字体:  

禹会区2019年特扶工作绩效自评报告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促进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加强宣传并开展对目标人群的摸底。计划生育特扶工作实施以来,我区一直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资金,与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商行)签订第三方代发协议,每年及时对所有奖特扶人员实行全员打卡发放,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此项工作自评得99分。

我区在特别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四权分离”制约与监督机制。

由卫健部门负责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在资格确认上,充分发挥计生网络优势,认真做好资格确认工作,坚持“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政策界限,每年按照省级下发的政策口径,对全区所有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策口径的把握准确,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使群众应享尽享。二是严格确认程序,对新增对象的确认,坚持“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的规范程序,坚持“三榜公示”,做实做细政策宣传和摸底登记工作,做到不错不漏,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使符合条件的群众能及时纳入扶助。加强“过程监控”,新增对象确认时,情况清楚的可由村(居)直接予以申报,避免多次上门核实给申报对象心理带来影响。对往年对象坚持年审制度。要求乡村两级干部与扶助对象见面并签字,县级对年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三是严格监督管理。把扶助制度的实施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并将乡村两级干部的特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增强了各级干部的工作责任心。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直接补助、打卡发放、到户到人”的原则,由区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统一管理,封闭运行,减少中间环节,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
    委托金融机构负责资金发放,采用招标、协议等方式,选择金融机构代理发放。区财政局、卫健委与代理发放机构签订代理发放委托协议书,对代理发放的权力和义务以及发放时间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对所有扶助对象实行打卡发放,姓名、身份证、卡号等信息高度一致,扶助对象领取资金需持身份证或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被代理人身份证领取。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立体联动的格局。

按照省级统一口径确认目标人群,坚持“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的规范程序,拟确认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须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进行评议或张榜公示10天,设立举报箱,必须有市、县、乡(社区)各级举报电话和邮箱。2019年,全区特扶人员共计493人,其中本年新增39人,子女死亡对象231人,子女伤残对象256人,手术并发症6人,共计发放2337000元。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修改和完善,做到问题不拖延,并不断强化各乡镇、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