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802002 | 来信时间: | 202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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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举报 | 姓名: | 李**** |
内容: | 李咀组村民李早林私自强占村集体道路,把村道路拉上围栏导致村民出行不便,村干部多次上门劝导沟通无果,反馈给长青乡政府。村民多次投诉到市长热线,长青乡政府一直未处理,没有解决时间和处理进度。已投诉反馈几个月,目前对于私自占有村集体道路的违法行为不够重视。村民内部矛盾极大,之前已经出现过村民跟李早林家的冲突,并报警。希望区政府给与重视,对于违法占有村集体道路的行为进行处理。 | ||
回复单位: |
禹会区人民政府 2021-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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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与我区长青乡政府联系,长青乡政府回复:乡矛盾调处中心及村委会准备就此事再次与李早林协商,如不成功将申请强制执行,将道路回复原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