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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逾期交付,损伤无人过人

时间:2023-11-02 15:01 来源:禹会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31101001 来信时间: 2023-11-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彭****
内容: 本人于2020年10月购买奥园御府二期住房一套,购房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交付,实际是2022年底开始交付。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拿房至今也无人过问预期交付赔偿问题,预期交付赔偿违约金出卖人至今未支付。求助政府解决此问题,要求开发商支付预期交付赔偿违约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回复单位:

禹会区人民政府 2023-11-02

答复情况: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咨询区住建交通局,违约金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建议网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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