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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公告

征集时间:2024-02-05 00:002024-03-06 15:44 征集状态: 已截止 来源:禹会区市场监管局

为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现将全文公布,公开征求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征集意见(建议)起止时间

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6日。

二、征集方式

1.电话反馈,联系电话: 0552-4039310。

2.线下现场反馈,地址:蚌埠市张公山路319号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211室;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

3. 通过邮件发送至bbyh315zcg@163.com。

4.通过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附件1:

关于《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是纵深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的需要。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拓面,有利于全力营造我区预期更稳、信心更足、活力更强的市场环境,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二、起草依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省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市局《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三、主要内容

(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指引”

(二)严格规范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理

(三)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

(四)强化与信用监管的统筹运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附件2:

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指引”

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上级工作要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等,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建立完善本系统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按照许可类别、所处行业、风险等级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底数清”。要加强对本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动态管理,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要不断完善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提供依据。

二、严格规范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理

各部门要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作为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计划制定、计划实施、计划调整等环节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省要按照计划安排,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对同一时间段内被不同任务抽取的检查对象,应当合并实施检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中的各项抽查任务,原则上应当于11月底前完成,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动态调整的,应及时公开公告。

科室按照“能联尽联”的原则,加大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监管事项的整合力度,通过统筹开展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取代以往的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要聚焦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以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一组织任务抽取,统一开展名单比对,统一实施联合检查。要将部门联合抽查纳入年度计划管理体系,与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避免出现“两张皮”。

三、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

各科室要着眼提升监管效能,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持续推动监管从无差别、粗放式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食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广告、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业务条线,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强化本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运用。其他业务条线要加大对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在差异化抽查“应用尽用”基础上,加强对本辖区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的分行业、分区域综合研判,及早发现苗头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不断提升监管资源配置效率。

四、强化与信用监管的统筹运用

各部门要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差异化监管规则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应用尽用”。食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业务条线,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优化完善本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其他业务领域,要加大对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常态化运用,将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风险状况挂钩,持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作用,加快与各领域监管职能的整合融合,强化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有效衔接,加快形成全过程公正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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