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蚌埠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开展“两整治、一保障”整治工作的通知》《蚌埠市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起草了《禹会区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如您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邮件发送至 yhqxzzfj@163.com ,
2.邮寄至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335号禹会区政务服务中心1708室, 收件人张雨晴,联系电话0552-4114699。
3.通过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
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4月1日-4月30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起草说明
2.《禹会区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禹会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蚌埠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开展“两整治、一保障”整治工作的通知》《蚌埠市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餐饮油烟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决定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
二、起草依据
《蚌埠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开展“两整治、一保障”整治工作的通知》《蚌埠市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不清洗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立案查处。
(二)整治露天烧烤扰民问题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加强露天烧烤扰民行为的监管,整治在重点区域、主次干道从事露天烧烤产生油烟的经营活动;整治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等行为;对群众投诉、多次反映仍屡禁不止的露天烧烤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三)本公告内容自发布日期起施行。
附件2:
禹会区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长青乡、各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蚌埠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开展“两整治、一保障”整治工作的通知》《蚌埠市关于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餐饮油烟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决定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扎实开展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群众投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压实属地责任,整治存量,严控增量,确保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清洗到位、稳定运行,切实提高我区餐饮油烟治理水平,有效减少油烟扰民问题发生,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不清洗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立案查处。
(二)整治露天烧烤扰民问题
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加强露天烧烤扰民行为的监管,整治在重点区域、主次干道从事露天烧烤产生油烟的经营活动;整治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等行为;对群众投诉、多次反映仍屡禁不止的露天烧烤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5月)
各单位对辖区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管理档案。一是全面排查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运营、维护、清洗、第三方监测情况,对照2018年安装清单重新梳理存在问题;二是全面排查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安装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三是全面排查辖区内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等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同步开展整治。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主体和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
对照问题清单,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进行整改,确保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应装尽装,达标排放”;对市民长期投诉油烟扰民得不到长效解决的和排查发现的餐饮油烟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与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联合执法,对经检测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的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立案处罚。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4年7月以后)
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机制,构建责任全覆盖体系,严把问题整改进度和标准,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到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倒排进度,扎实推进,保障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蚌埠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于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敢于动真碰硬,依法立案处罚。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种媒介和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餐饮油烟治理的目的和意义,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深入辖区各餐饮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倡议书等措施,普及行业标准,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好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5月20日前报送蚌埠市餐饮企业摸排表和餐饮油烟(露天烧烤)专项整治问题清单,6月底前报送餐饮油烟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邮箱:651906289@qq.com,电话:4950995)
附件:1.禹会区餐饮企业摸排表
2.餐饮油烟(露天烧烤)专项整治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