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职工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区总工会审核,2021年12月份区总工会拟对2户困难职工家庭提供2021年第二批医疗救助。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帮扶对象困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区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4958306。
禹会区总工会
2022年1月20日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困难原因 |
个人自付医药费 |
家庭年度收入 |
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
档案层级 |
建议救助 |
1 |
南北快运 |
赵雷刚 |
本人患肺小细胞癌,无法工作,小孩上学 |
41650.91 |
77340.86 |
991.38 |
相对困难 |
16000 |
2 |
安徽日丰有限公司 |
杨三秀 |
丈夫意外受伤瘫痪,治疗费用大,两个小孩上学,家庭收入低 |
34148.04 |
53192 |
317.39 |
深度困难 |
20000 |
说明:1、依据《蚌埠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蚌工办字[2020]31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政秘[2021]55号),家庭月人均收入690元以下,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2万元以上报送省总工会审批;家庭月人均收入691~1380元之间,救助标准为个人自付医药费的80%,最高不超过1.6万元。(四舍五入到百元,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
2、根据皖工保〔2020〕9号文《关于印发〈安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手册(试行)〉的通知》中第29条有车有房户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信息核对或走访中发现职工家庭在城镇具有两套住房或拥有机动车的,此类因困难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大病以及重大灾害、事故等造成困难且符合困难建档标准的,可以建立相对困难职工档案、意外致困职工档案进行相应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