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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

来源:市委第一巡察组 作者:市委第一巡察组 时间:2023-07-11 16:59 点击: 【字体:  

(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7月11日至 8月31日对禹会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含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蚌埠市禹投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大洪山林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蚌埠市禹投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大洪山林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照党规党纪,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5183号(安徽水利和顺大酒店)市委第一巡察组B323房间。

(二)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安徽水利和顺大酒店处;禹会区政府大门口处;蚌埠市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大门口处;蚌埠市大洪山林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

(三)举报电话:18155298587

(四)电子邮箱:蚌埠市纪检监察网(www.ahbb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可使用手机扫描巡察公告底部二维码)。

(五)通信地址: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5183号(安徽水利和顺大酒店)B323房间  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 23301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 8 月 28 日。

根据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微信扫一扫,信访举报一键直达)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 年7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