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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2024年检验科耗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来源: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 作者:禹会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4-19 17:07 点击: 【字体: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2024年检验科耗材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货期限:12个月(合同生效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在年度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

4、预算金额:约18万元

5、控制价:180448.00元

6、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4月12日

7、开标日期:2024年4月19日14点30分

8、招标单位名称: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地址:蚌埠市兴中路2046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何院长,联系电话:18055298899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起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8区28栋

项目负责人:崔工,联系电话:15212129494

10、公告期限: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0日

11、中标人:

名称:蚌埠市爱康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801号蚌埠海通医药物流园11栋

投标报价:177860.00元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评标法得分:95.00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8区28栋,联系电话:15212129494。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1298097281@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

安徽起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