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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禹会区园区建设管理中心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禹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作者:禹会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4-24 15:30 点击: 【字体:  


中共禹会区园区建设管理中心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3年711日至831日,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了提级交叉联动巡察。2023年11月2日,市委第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徐玉柱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禹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研究成立中共禹会区园区建设管理中心支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徐玉柱同志担任组长副主任许芹任副组长,相关整改责任部室负责人任成员,各部室明确一名整改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牵头抓总,形成以党支部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为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推进措施。根据市委要求,禹会区园区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将三个月的整改期细化成动员部署阶段、集中整改阶段、巩固提升阶段三个阶段对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短期内可以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需长期整改的根据整改方案序时推进。总结整改成效,形成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6个方面的“回头看”:问题原因找的准不准问题整改的实不实建立的制度行不行执行制度的力度够不够领导干部带头整改到不到位工作人员整改进度跟不跟得上,以达到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的目的。

(三)强化协调调度。禹会区园区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边巡边改、立巡立改的要求,多次召开会议对巡察期间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整改。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通报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增强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定期研究调度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系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2023年11月17日邀请蚌埠市委党校教授开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专题讲座,园区所有工作人员及园区企业16人参加宣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素养(已完成,2023年11月27日)

二是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理论学习。2023年度,中心班子成员参加区委组织学习2次,利用周例会组织全体人员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3次。利用学习强国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截至1月24日学习强国得分共计73531分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由园区党支部书记带领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学习工作,目前2023年四季度11月17日及2024年1季度3月21日分别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预计2024年底能够系统学习完成,将有关精神理念学深悟透。(未完成,预计2024年12月31前完成)                                                                                                                                   

三是深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2023年11月16日与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园区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吸取先进经验,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园区创新发展。下一步将玉慈溪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走访,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促进园区创新发展,具体工作将由园区办主任牵头开展,预计2024年底前将完成相关工作。未完成,预计2024年12月31前完成)

2.针对“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组织园区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学习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工作手册,2023年11月27日园区利用周例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2023年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论述2次。(已完成,2023年11月27日)

二是2023年禹会区成功申报市级制度创新成果2例:智慧核验打造政务事项‘免证办’创新模式、创新“集群化+数字化+跨区域”助力产业升级。2023年禹会区块共计完成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1.4亿元,单位面积货物贸易进出口额10亿元/平方公里,为蚌埠片区的3.3倍;禹会区块实际利用外资(FDI)到资784万元,单位面积实际利用外资(FDI)190.3万元/平方公里,为蚌埠片区的1.7倍。禹会区块全年招引亿元以上项目30个,协议引资额共计149.7亿元;其中围绕硅基、生物基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引进项目25个,三大主导产业签约项目占比83.3%;其中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为5GW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及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现已开工建设。新设外资企业2家(安徽禹晟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蚌埠临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园区积极收集招商线索,向区投促局推荐主导产业招商信息24条,项目落地投产3家走访了园区进出口企业了解企业进出口业务情况,并将整理收集的相关数据汇总。陪同园区内外贸企业走访海关、税务局,咨询相关出口业务办理情况2次根据区政府分配的招商片区,每月至少外出招商一次,并将招商线索上报区投资促进局,截止2023年共计上报招商线索24条,完成3个招商引资任务。(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三是园区在2023年11月6日学习了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工作手册,学习会上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将涉及到的任务指标进行了细化分工,实现了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督促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园区创新发展。(已完成,2023年11月6日)

3.针对“推动园区建设发展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智能绿色制造强省会议要求中心就加快全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商业航天四大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制定专题报告。推动建设禹会空天动力产业园EPC项目,建设单位蚌埠永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在蚌埠市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安禹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目前正在施工。项目位于黑虎山路以东,涂山路以南,用地面积104.08亩,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二是园区建立了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根据项目履约情况表梳理违约企业并及时处理。(已完成,2024年1月12日)

三是园区建立完善了企业包保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定期走访企业,及时更新表格清单。根据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表,已向8家停产企业提起诉讼,2家停产企业准备提起诉讼,1家停产企业帮助其复工复产。园区安排各个园区包保人每月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摸排工作,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针对园区存在的各项违规充电、消防设备缺失等情况及时摸排整理并上报给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4-12月,共计报送115条隐患,整改113条,整改率98.26%。2023年11月以来,招商协议征求意见共反馈9次,向区政府提出意见10条,帮助区政府补全协议漏洞。(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4.针对“协助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谋划不够超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例会组织全体人员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3次。2023年11月17日,园区邀请蚌埠市委党校教授开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专题讲座,带领园区企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有企业16人参加宣讲。(已完成,2023年11月17日)

二是蚌埠永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禹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周边道路项目于2023年7月立项,Q-18路已竣工,Q-19路已完成兴华路段,Q-02、Q-06路、姜桥路已动工,其他道路随长青乡征地进度陆续开工。目前壹石通厂区周边基坑施工已基本完成,Q-18路与中环线交口过路桥架正在施工,姜桥路沿线正在进行基坑挖掘工作。1月29日,长青乡已将中环线沿线项目用地交付能源集团。自2023年10月16日,就园区热力管网建设,召开7次专题协调会,2次现场协调会。1月2日,能源集团举行热力管网项目建设开工仪式,正式进场施工。涂山制药厂厂房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25年全部完工,周边道路预计2024年全部建设完成,不会影响涂山制药厂搬迁。蓝科途厂房目前正在建设,企业提到了电力增容问题已为企业协调解决。禹投集团已与供电公司确定新的供电方案,将在项目处新建一座一级开闭所,由该一级开闭所新出4回线路至用户,预计2024年5月建设完工。(已完成,2024年1月29日)

三是园区工作人员多次走访积芯微、四期食堂,积极协调食堂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目前积芯微企业食堂及四期园内企业员工中央厨房已分别于2023年10月及2023年8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在一期及新型制造产业园内协助企业设立便民超市,帮助企业对接禹投资产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一期便民超市于2023年1月正式营业,新型制造产业园便民超市于2023年9月正式营业。为企业解决资金链问题对接相关金融机构,于2022年11月及2023年11月开展了银企对接活动。(已完成,2023年11月30日)

5.针对“协调推动创新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走访企业了解情况,协助企业对区接科技经信局,完成企业入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等工作。截止2023年底,工业园区规上企业34家,高新技术企业2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8家,申报科技创新项目6个。(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对接区科技经信局及申报企业,安徽粤智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技学院、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安徽京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科米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6家企业已立项。与禹投对接,协调企业人才公寓入住事宜。目前,禹会区新型智造双创园项目一期(保租房)已入住403套公寓;大禹家园人才公寓已入住38套;禹会区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保租房)已入住7套,园区企业人才及员工住宿得到满足。与乐居公司对接,共协调275套公租房供20多家企业使用。年初大禹家园人才公寓精装修完成投入使用,目前14家企业已与产权单位签订合同,共租赁41套公寓,满足企业管理层及高级技术人才住宿需要。新型智造产业园内2栋新宿舍楼已装修完成可入住,帝晶员工已全部搬入新宿舍,一共使用约300间,保障了约2000名员工住宿需要。(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中心与安徽科技学院财经学院、禹政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收集企业的技术难题和用工需求。2023年,通过人社局,邀请合肥工业大学钟志宏教授,为安徽九州云箭航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指导。目前,收集企业技术难题3个。配合人社局,开展职引未来专场招聘会28场,走进学院,为企业推送就业信息1000余次,满足园区企业人才需求。(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6.针对“协助推动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7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安徽省“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提高对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的重视程度。园区主任于2024年1月16日带队前往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调研,学习先进发展经验及管理思路。(已完成,2023年11月27日)

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调度机制。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调研,了解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利用区长办公会、分管区长专题调度会、发改委牵头的区重点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据统计,上报区长办公会研究事项5个,召开分管区长专题调度会7次,研究事项15个,参加区重点项目调度会4次。建立园区招商引资企业履约情况表,对于停产半停产企业,经过调研评估需项目中止的,上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开展项目中止工作。对纳税销售额较低的企业,协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用工难等问题,促进企业复产稳产满产。帮助顺隆光电公司解决贷款300万元。陪同冠霖电子公司走访浦发银行、徽商银行2次。(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三是协助区发改委、区投促局等部门通过“周调度、月推进”和“工招园”项目督办机制做好新蓝途新材料公司、涂山制药厂等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目前,新蓝途新材料公司的综合楼主体已完工,标准化厂房基础已出,明年4月份企业调试。涂山制药综合楼部分地基已完成,预计明年7月完工,生产区域正在施工招标。2023年下半年共签约项目27个,已开工14个,实现开工率51.85%。(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7.针对“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和主要经济指标履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以来,园区共反馈招商协议征求意见9次,向区政府提出了10条具有针对性,可改进的意见,重点指出了协议中约定时间和金额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二是加强对招商引资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会议10次,园区自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90余次,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5余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机制、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检修及其作业人员规范化五个方面,领导带队巡查、员工摸排企业共计41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95处,已完成整改95处。组织园区企业参加2023年4月禹会区劳动监察大队举行“禹会区社会保险扩面政策宣讲会”2023年6月禹会区住建交通局举行“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培训会”以及2023年11月禹会区司法局举行“送法进企业座谈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不正常的企业进行分类,经过调研评估需项目中止的,上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开展项目中止工作;对纳税销售额较低的企业,协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用工难等问题,促进企业复产稳产满产,并向企业发放履约提示单22份。目前招商引资57家企业中,目前9家企业停产,6家企业停建,1家搬迁,现存42家企业中,2023年税收完成协议约定54.09%,较2021、2022年有明显增长,2023年销售收入完成协议约定40.01%。(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三是园区建立完善了企业履约监督机制。园区摸排所有招商引资企业情况,建立了招商引资企业履约情况表,并及时调度反馈,将无法履行协议的企业上报到区政府研判处理。(已完成,2024年1月12日)

8.针对“推动企业集约节约用房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招商引资企业闲置厂房盘活,制定并印发《关于招商引资企业闲置厂房处置方案》,目前中心已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厂房使用面积摸排工作。排查摸清区内低效闲置厂房的底数,包括面积、权属、位置、层数、结构、入驻企业园区厂房使用一览表已建立,每月更新最新园区厂房使用情况,上报企业厂房闲置浪费情况。本项工作有园区办主任牵头,各工作人员协同配合,按照《招商引资企业闲置厂房处置方案》要求,本项工作预计将在3月底完成。(未完成,预计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是定并以政办名义印发《关于招商引资企业闲置厂房处置方案》,目前中心已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厂房使用面积摸排工作。园区厂房总面积149.5万㎡,其中新建厂房138.2万㎡,回购厂房11.3万㎡;标准化厂房95.11万㎡,定制厂房54.39万㎡。园区厂房已使用113.14万㎡,未使用36.36万㎡,使用率75.68%。(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2023年11月3日,园区召开工作总结反思专题会,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园区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就推动企业集约节约用房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作了检讨发言。会上对涉及工作人员提出了批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已完成,2023年11月3日)

9.针对“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月22日,园区全体工作人员在周例会上共同学习了“标准地”改革区域评估相关指导文件。深刻领会到了“标准低”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已完成,2024年1月22日)

二是目前园区已牵头完成六公里园区、空天产业园、马城建材园的标准地区域评估工作,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估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水资源论证及水土保持评估工作、文物保护评价、区域环评及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7项区域评估已全部完成。同时园区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沟通市文旅局及省文物厅,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区考古发掘工作,解决区域评估工作的最后一个难题。2023年8月15日安徽省考古研究所对评估区域进行详细勘探,8月20日完成勘探工作,8月22日出具勘探报告,初步推断评估区域存在战国时期左右的排水渠,对我国历史研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及时跟进勘探发掘工作。2023年11月17日,区文旅局向市文旅局递交文物挖掘申请,省文物厅12月7日做出批复,原则同意挖掘,并指定安徽省考古研究所进行挖掘。12月25日园区向安徽省考古研究院支付197300.91元考古挖掘费用。2024年1月11日园区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考古队现场确定挖掘范围,并与长青乡确定征地范围,保障考古队1月27日进场挖掘,但因春节假期延后。(已完成,2024年1月27日)

10.针对“扎实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合作交流成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5日,园区利用周例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中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已完成,2023年12月5日)

二是2021年4月14日,禹会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管理中心(现禹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与昆山浦东软件园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因该公司业务及人员调整,双方协议终止。区政府计划2024年3月份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配套赴慈溪开展合作共建活动,届时,我中心将实地考察部分企业,并邀请企业互访。(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为加速推动园区主导产业科技创新,我中心引入外部力量,于2023年6月30日赴慈溪交流考察,了解产业动态,调研慈溪悦达电子等企业,并于2023年11月16日签订了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与蚌埠禹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园区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推进京芯公司与宁波家电产业对接,为京芯公司的芯片找市场。(已完成,2023年11月16日)

11.针对“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了解上级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举措。2023年12月11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工作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已完成,2023年11月6日)

二是合区发改委做好新招商项目审核关,引进绿色低碳企、业,努力降低新上项目能耗。多方招引新能源项目,目前已有新能源项目4个,分别为蚌埠蓝科图新材料有限公司、蚌埠壹石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蚌埠朗贤汽车轻量化有限公司、蚌埠易来电新能源等公司。贯彻按照蚌埠市统一规划要求,园区于2023年7月引入第三方机构“环保管家”协助园区处理环保事务,并积极配合区环保局,利用环保管家对园区内企业进行大排查、大摸底,对园区内企业信息进行分类归纳,实现一企一档管理;通过环保管家排查企业88次,发现环保问题227处,同年2023年11-12月根据摸排检查情况,包括企业排污问题,安全隐患问题等向企业发放整改通知单共计41份,并配合环保管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推动落地禹会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4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该建设单位蚌埠永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蚌埠市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迪尔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目前正在施工中。建成后预计总光伏面积达到40万㎡,目前一期厂房、壹石通厂区、帝晶厂区、二期厂区已完成建设,已完成发电200万度,每度电为企业降低电费5分钱。园区全力推动蒸汽管网建设。自2023年10月16日,副区长郑大就园区热力管网建设,召开7次专题协调会,2次现场协调会。1月2日,能源集团举行热力管网项目建设开工仪式,正式进场施工,预计4月底5月初完成管网建设,助力用汽企业缩短试产时间。(已完成,2024年1月2日)

12.针对“环保问题监管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1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工作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已完成,2023年12月11日)

二是检查企业环保落实情况纳入《网格员走访企业制度》中,网格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在巡记录本中,与环保管家共同指导并督促企业整改园区自行开展或配合区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开展消防、特种设备、装修过程问题摸排156次,发现问题整改80处。(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园区积极对接环保管家对企业进行摸排整理,根据环保管家自2023年8月份正式工作以来的检查情况,总结归纳出2023年度以及2024年1月企业环保检查记录总结。通过环保管家排查企业88次,发现环保问题227处,同年2023年11-12月根据摸排检查情况,针对企业排污等环保问题向企业发放整改通知单共计41份,并配合环保管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四是2023年11月3日,园区召开工作总结反思专题会,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就环保问题监管排查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及时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作了检讨发言。会上对涉及工作人员提出了点名批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尽心尽力摸排企业环保问题,记好环保台账。(已完成,2023年113日)

13.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园区分别于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禹会工业园区2023年四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和2024年度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和节前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利用周例会的形式积极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批示7次,并签字记录在案,树立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同时积极参与区消安委2023年11月30日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已完成,2024年1月30日)

二是园区成员通过积极研究讨论,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和定期企业约谈制度,讲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纳入各企业对接人 的日常工作中。并于2024年1月24日,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以谈话形式督促企业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已完成,2024年1月24日)

三是2023年11-12月园区积极配合区应急局和相关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抽检,由专家进行现场查缺补漏,并将相关问题进行现场告知企业,并督促其整改。2024年2月6日,园区在应急局的推荐下,也邀请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抽检,针对企业消防设施、燃气、危险品存放,应急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排查除了园区5家企业存在的35个环保问题,园区第一时间排查出的问题以检查清单的形式发放给企业,督促企业整改。(已完成,2024年2月6日)

14.针对“运营成本偏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周例会上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号召全体工作人员厉行节约,通过实际行动降低运营成本。(已完成,2023年11月6日)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运营成本。禹会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展厅物业服务招标项目2020年7月招标,合同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展厅服务人员共31人,共计费用1323378.92元/年。通过近3年的现场管理,对人员配置进行优化,在缩减人员后,能够保障展厅基本服务的前提下,现展厅服务人员共17人,共计费用738086.53元/年。比原来展厅服务人员减少14人,服务费用共计减少584915.49元/年,优化了人员架构,物业费用同比下调43%。与中标单位上海浦江物业公司另签订了《禹会工业展厅用水用电协议》,协议规定水、电费用较2021年、2022年、2023年同比下调要在5%-10%左右,纳入考核,未达标准将从物业费中扣除。(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园区组织展厅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全市物业在职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会务培训、礼仪迎宾培训、安保培训等。共培训人员17人,培训率100%,极大地提高了展厅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15.针对“展示推广效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中心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利用工业展厅自身优势,全年全国各地商务接待多达近200余次,会议、签约活动频繁。与企业开展形式丰富的共建活动,如“我们的节日”、读书会、红色观影、重大主题纪念活动等。(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招商中心展厅2022年被评为“蚌埠市第六届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23年被评为“禹会区党史学习教育示范基地”,多次接待蚌埠市小记者团、海军士官学院、蚌埠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蚌埠学院等学校参观,接待学校5家,零散观光者500余人次。(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动态更新展品,2023年招商中心展厅共更新展品10件,其中包括陶陶产业园新进展品四件,凌空科技有限公司新进展品三件,蓝科途有限公司新进展品三件等,保持展厅展品的多样性同时,体现园区企业的先进性,展现企业实力。(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16.针对“宣传产业政策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13日,2022年11月25日和2023年11月召开银企对接会,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疫情期间,将《安徽省助企纾困政策清单》和《奖补汇编支持实体经济》等相关政策向企业宣传。2024年初将《蚌埠市2024年促进工业经济“开门红”若干措施》政策向企业宣传。定期走访园区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针对奥特纸箱贷款困难的问题,为企业联系了多家银行,尝试通过专利贷的方式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二是在区环保局的指示下,配合环保管家加强监管城管人员每3天去督查一次,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园区与环保管家分别在2023年8月31日和12月6日对乐驰进行走访检查并形成走访记录并配有相关照片,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督促。(已完成,2023年12月6日)

三是网格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与环保管家一起对园区企业进行走访,编制一企一档,同步对走访企业进行环保问题摸排及整改。2023年11-12月根据摸排检查情况,向企业发放整改通知单共计41份,并配合环保管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17.针对“高效快速回应企业诉求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不断优化服务环境,着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在平时走访企业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响应。2023年下半年为企业解决重点问题诉求12个,办结满意率100%。(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企业协调会。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丰原化工装备项目建设协调会;2023年11月20日召开了安宇乳胶二期用地项目协调会;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中科华联项目蒸汽协调会;2023年12月31日召开了无锡朗贤座谈暨代建厂房协调会;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园区企业专题协调会;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园区企业专题调度会,共计召开协调会6次,解决了5个企业发展难题,10个企业诉求。(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三是充分发挥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结合平时工作特点,优化并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把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列入业务工作考核项中。2023年11月3日,园区召开工作总结反思专题会,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园区相关领导就回应企业诉求不及时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作了检讨发言。会上对涉及工作人员提出了点名批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树牢为企服务理念,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已完成,2023年11月3日)

18.针对“‘帮办员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园区为持续深化园区企业服务工作,根据企业需求,及时调整细化《企业帮办服务细则》,新增了5条为企服务条例,同时优化并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把为企帮办服务列入业务工作考核项中,督促工作人员落实“帮办员”职责,深化为企服务(已完成,2024年12月31日)

二是2023年11月份以来与会区签订的包括安徽蚌埠产业数字赋能中心项目合作协议、蚌埠市区域化医疗消毒供应中心项目投资协议、新能源电器组件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协议等10个投资协议均明确要求了企业进场装修需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三是园区加强对企业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事项的指导力度,全方位摸排园区企业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通过摸排,园区共有16家企业已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有19家企业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10家企业未办理,7家企业暂未开始装修。(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

19.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园区组织全体人员利用周例会认真学习了《关于印发<禹会区财务报销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禹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已完成,2023年8月21日)

二是2023年6月12日园区工作人员共参加禹会区财政干部外出培训1次,2023年园区财务人员总计参加了区财政局组织培训10次。财务人员依照规定审核采购报销材料,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园区严格资金审核制度,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资金审核“三重一大”会议。2023年11月3日,园区召开工作总结反思专题会,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就落实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作了检讨发言。会上对涉及工作人员提出了点名批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交情况说明,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采购程序,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已完成,2023年11月3日)

20.针对“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和9月11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周例会中,集体学习《禹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合同签订和项目验收规范,同时在会上要求工程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必须签字盖章,项目验收由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共同把关负责。(已完成,2023年9月11日)

二是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报销规定中明确工程验收需由经办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等至少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园区开展责任倒追,摸清相关事项具体经办人,通过摸排,存在问题的五个项目涉及工作人员三人,责任领导两人,已要求目前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责任领导提交情况说明。(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针对财务方面存在的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12月15日中心副主任对财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增强责任心,汲取经验教训。对园区2021年以来已验收项目进行倒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2023年11月3日,经办人在工作总结反思专题会上就所犯错误进行了自我批评,并提交了情况说明。(已完成,2023年12月15日)

21.针对“合同签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知识。鼓励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强国APP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制意识。截至2024年1月24日,园区10名工作人员学习强国得分共计73531分。(已完成,2024年1月24日)

二是2023年8月25日及2023年11月25日区政府常务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房租补贴拨付上会材料均交由区司法局及区法律顾问做合法性审查,根据法律顾问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进行上会讨论决定。(已完成,2023年11月25日)

22.针对“房屋出租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资产调度机制,及时统计园区闲置厂房并向区政府汇报,便于区政府招商引资。通过调度统计,园区厂房总面积149.5万㎡,其中新建厂房138.2万㎡,回购厂房11.3万㎡;标准化厂房95.11万㎡,定制厂房54.39万㎡。园区厂房已使用113.14万㎡,未使用36.36万㎡,使用率75.68%。(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23.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园区已建立资产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应收账款和债务情况。园区主要领导牵头,全面收取应收账款。从2021年12月至今,园区共收取租金2910260元,已将拖欠租金追索到位。(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园区全面排查了近三年的财务情况,通过排查,园区目前不存在其他挂账应收账款。(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24.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和9月11日园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周例会中,学习《关于引发<禹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禹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已完成,2023年9月11日)

二是2023年11月3日,园区召开工作总结反思专题会,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就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作了检讨发言。会上对涉及工作人员提出了点名批评,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贯彻落实财务制度,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处理各项资金,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已完成,2023年11月3日)

2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和9月11日周例会中,学习《关于引发<禹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将学习文件张贴上墙。财务人员做好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流程办理业务。(已完成,2023年9月11日)

二是完成园区办公室网络综合布线及监控项目,党建馆文化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监控项目,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录入,累计补录固定资产470487元。明确资产管理由财务人员与分管领导共同负责,合力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园区对资产登记进行查漏补缺,在完成2023年资产年报后,对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新增沙盘34520元进行补录,对电脑等部分资产进行编码登记,实现了固定资产应登尽登。(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26.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并根据经发中心实际情况修改并认真落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及议事规则》,提高执行“三重一大”自觉性。(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对上述巡察反馈的未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的事项进行塑源。第一责任人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对事件经办人予以批评。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全体人员对自己负责2023年度下半年的重大事项进行再梳理,排查是否仍存在重大事项违规决策等问题。(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会议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度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21次。(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27.针对“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多次组织全体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组织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会前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换意见。(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2023年8月4日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召开,会议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各名党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研究拟定《2024年度支部工作计划》明确支部职责。探索党支部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四是不断提高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23年度召开支部学习12次,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1次。(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28.针对“党支部标准化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五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活动效果。(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支部书记带头参加上级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班,通过认真学习市委领导的授课,提升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优化政治生活研讨交流环节,了解组织生活中一些普遍性问题,明确“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和主题党日如何规范开展等问题。(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召开支部会议,拟定《2024年度支部工作计划》进一步夯实责任、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29.针对“扩大党组织覆盖推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园区内企业帝晶光电、九州云箭等企业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微课堂”搬到企业、走进车间、送到一线职工身边。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对园内51家非公企业进行全覆盖走访,对园内非公企业进行全覆盖走访摸排,深入开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摸底排查,摸清企业党员人数,形成台账,新增有党员企业数5家。(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对符合申请成立非公党组织的企业,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和属地管理长青党委报告,2023年度在原有成立的11家非公党组织的基础上,新成立了5家非公党组织,目前党组织覆盖率为31.4%。(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30.针对“非公经济党建工作推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非公经济综合管理党委因为班子成员的大范围变动,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以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已经向已向区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请示,目前正在等待区委组织部给予指导。(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在对无锡朗贤、中科华联等新落户园区的企业或者新引进项目还未落户的企业,在项目落地时同步考虑党建工作落地、招聘员工同步招收(发展)党员落地、组建管理团队同步考虑党组织书记人选、项目建成同步建立党组织。(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园区党支部书记牵头,对标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订《2024年度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支部党建工作要点》、拟定《2024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31.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每周的例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多次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巡察反馈问题,共同研讨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决策,改进整改方式,切实解决巡察组提出的各项待整改问题。(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二是细化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由一把手作为整改第一负责人,副主任牵头,把巡察整改任务分解到人,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多次修订整改台账,整改完成时限。目前立行立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三是修改并认真落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及议事规则》,提高执行“三重一大”自觉性。截止2023年底共开展“三重一大”会议21次,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

四是2023年11月3日,园区召开工作总结反思专题会,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就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作了检讨发言。(已完成,2023年113日)

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整改质量

在集中精力抓好集中整改后,园区将迅速转入常态化整改阶段,继续聚焦未完成整改问题,系统梳理分类,集中力量攻坚,做到思想不松、力量不散、力度不减,以铁的决心和纪律,推动巡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同时园区将以巡察问题为线索,深入排查,举一反三对涉及发现的相关类似问题,坚决反思纠正,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全面建章立制,制定一批管长效、管长远的措施,做到长期坚持,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932157;邮政信箱:蚌埠市禹会区兴华路与Q-16路交叉口西南380米,邮编:233000;电子邮箱:2269279713@qq.com。

 

                     中共禹会区园区建设管理中心支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