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禹会区整改措施清单》中,对非法经营成品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我区积极推进任务,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蚌埠市非法经营成品油整治不彻底,督察期间,在五河县、怀远县发现黑加油站(点)5个,非法流动加油车2辆。
二、整改实施主体
禹会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2023年3月,区应急管理局对蚌埠市禹会区马城禹鑫加油点、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顶伟加油点违法经营汽油行为,各处罚10万元。2023年11月夜间,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在长青乡石巷小学南侧查获一处非法汽油储存经营窝点,现场查获1辆存放约30吨成品油的油罐车和6辆非法改装储油货车,依法行刑衔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抽汽柴油8组,结果全部合格。2024年以来,区商务外事局、区应急管理局常态化开展加油点安全检查,开展加油站(点)随机抽查3次、联合检查1次,共检查加油站(点)19家次。
四、目标任务
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开展全面排查,通过不断加大摸排力度,深挖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线索,跟踪涉油警情,形成处置闭环。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公安局反映。
监督电话:13855235222
电子邮箱:bbsslga@163.com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