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禹会区在建项目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禹会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基本情况
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是影响蚌埠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2022年,蚌埠市平均降尘量4吨/平方公里·月,排全省第4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2个百分点。本次督察发现,蚌埠市对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多发。
四、目标任务
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建筑工地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治理实施同步巡查,尤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共检查建筑工地约8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处罚案件2次。
(二)对监管建筑工地,实施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强化“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招标第三方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单位对扬尘进行专业化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住建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2567032
电子邮箱:bbzjwzak@163.com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