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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涂山庙会经营摊位招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涂山风景区管委会 作者:禹会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6-05-06 09:04 点击: 【字体:  


    为弘扬传统文化,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涂山风景区将于2026年5月12日至5月16日举办涂山庙会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庙会概况

    (一)活动时间:暂定2026年5月12日—5月16日(共5天)。

    (二)活动地点: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涂山风景区南入口老停车场区域、朝禹路至樱花岭道闸区域整体招租,不分拆(详见附件承包区域规划布局图)。

    (三)招商主题:非遗文化、特色美食、文创手作、娱乐设施等。

    二、摊位信息

    (一)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

    1、招租类型:

    (1)部分区域用于(餐饮类、手工艺品类、非遗类);

    (2)承租方承包后应无条件且无偿配合出租方在该区域设立公益表演区域。

    2、招租要求:承租方对游乐设施摆放位置需报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二)涂山风景区南入口老停车场区域

    1、招租范围:企业展示类、餐饮类(餐饮类摊位不得高于总摊位数量的30%)

    (三)朝禹路道闸樱花岭道闸区域

    1、摊位范围:朝禹路道闸至樱花岭道闸区域朝禹路两侧树林不得超过40个摊位,不得占道摆放)。

    2、招租要求:禁止携带明火,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等物品的售卖,一切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景区森林防火相关要求和规定。

    三、区域须知:

    (1)出租方不保证各区域无其他商户自行摆设摊位,且不负责协调清理

    (2)除以上设定摊位摆放范围内,其他位置禁止摆设摊位,且承租方摊位摆放方案需要经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3)要求所有经营摊位必须需配备灭火器等相关灭火设备。

    (4)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及涂山风景区南入口老停车场区域,靠近东海大道及朝禹路沿线搭建的摊位,均背对路面。

    (5用于租赁游乐设施的区域(不含特种设备)

    四、其他约定

    1、承租方在招商经营过程中,仅限采用对商户营业额抽成[娱乐项目抽成不高于30%,其余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餐饮、售卖等)不超过12%]作为摊位管理费的方式来招商,不得额外收取摊位租金。

    2、美食类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把控食品安全,购进合格食品原料。登记食品三证,销售人员健康证。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游乐类要求证件齐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游乐设备合规运营,安全可靠。

    3、商户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场地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需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

    5、承租方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场地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

    6、商品经营价格需按照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合理范围进行出售,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经营场地范围不得超出交易公告附件的经营区域分布图范围,承租方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道路通行。

    8、承包范围内环境卫生按照景区标准由承租方负责打扫清运,在经营范围内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如未达到景区卫生标准,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9、在承租期内,承租方是该经营范围内的实际管理人,该经营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用电不当、在经营范围内摔倒,给承租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承租信息

    (一)报价方式:本次采取现场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二)承租方式:以上区域打包招租,仅面向企业招商,承租方结合现场情况自行报价。

    (三)竞拍底价:20万元(承租方竞拍价格必须高于此价格,如发生最高竞拍价格金额相同,则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竞拍价格)。

    (四)租赁期2026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共5天,如租赁天数有调整,以出租方退场通知为准,已缴纳的5天租金,根据实际经营天数计算退款金额)。

    (五)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承租商申报须知

    1、出租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环境、矛盾纠纷、监督管理、咨询答疑等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发生安全问题或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出租方有权清退承租方且不赔偿任何损失;承租方应当每日清理承租范围内的垃圾,如经出租方发现卫生环境不达标,出租方有权自行安排清理,所需费用从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朝禹路沿线及山上出租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一切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景区森林防火相关要求和规定。

    2、送货时间(山上场地为朝禹路入口道闸及以上区域):每日上午5:30-6:30、晚上10:00-11:00,其余时间禁止车辆上山补、送货,5月14日庙会当天山上禁止补货,需承包人在5月13日晚上10点前提前补货。

    3、山下场地为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涂山风景区南入口老停车场区域。承租方根据交通、人流情况,合理安排补货时间,不得影响交通秩序,注意保障游客安全,最终补货时间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搭建摊位由出租方负责提供,规格及样式由出租方认定,不得随意修改及移动,出租方搭建完毕后需留35个摊位自用,具体位置由出租方指定。

    5、如因天气、通信信号、流动商贩等非出租方原因被相关部门责令叫停经营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需自行查看现场,场地交付以现状为准,且出租方不提供水、电。

    7、2026年5月12日开始营业,5月16日退场。承租期满后,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完成场地交接,确保交付场地内卫生环境整洁、周边景观、物品等无损失、损坏,否则出租方有权使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以修复。

    8、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1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向出租方账户缴纳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用。

    七、瑕疵告知:

    1、承租方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参与竞价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接受目前现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租赁的场地以现状为准,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因施工等原因可能无法正常交付,租金缴纳时则按照该部分场地起始租金12.6万元)结合成交租金的溢价率,退还承租方,租赁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材料:

    1、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人需提供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时间:5月06日上午10点-下午5点;5月07日上午9点-下午2点。

    3、报名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冠宜大厦9楼907室

    4、开标时间:5月07日下午3点。

    5、开标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冠宜大厦9楼907室

    6、联系电话: 15755258666沈先生。

 

安徽涂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5月5日


附件.承包区域规划布局图

(以下区域摊位布局为出租方初步方案,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方要求布置摊位,如承租方有合理化建议可报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同意后更改,最终摊位布局以出租方意见为准。)

 


第一章、投标竞拍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6年涂山庙会经营摊位招商采购项目

2

项目性质

服务类

3

竞拍底价

20万元(投标人报价必须高于此价格)

4

采购人

安徽涂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

报名费

0元

6

投标保证金

0元

7

投标保证金账户

/

8

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9

投标人参加开标竞拍会要求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竞拍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10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的份数:1份

11

评标办法

竞拍最高价中标

 

12

履约保证金

缴纳方式:中标后,1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不限,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进场);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3

承租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14

承租时间/及退款方式

租赁期2026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共5天,如租赁天数有调整,以出租方退场通知为准,已缴纳的5天租金,根据实际经营天数计算退款金额)。

15

信用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gsxt.gov.cn)查询为准;

④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ccgp.gov.cn)查询为准;

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16

代理机构

安徽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代理服务费

3000元(中标单位支付)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2026年涂山庙会经营摊位招商采购项目

 

 

 

 

 

 

投标人:

 

2026年05月07日


1.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与            (项目名称)   的投标竞拍,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解释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被授权人 (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3.承诺书

公司在 2026年涂山庙会经营摊位招商采购项目 中做出如下承诺:       

1、中标后严格按照招租方的要求经营摊位,对于承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卫生等问题均由我公司负责。如发生安全问题,招租方有权清退且不需要赔偿我公司任何损失,我公司负责承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问题,如招租方发现卫生环境不达标,招租方有权自行安排清理,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如因天气、通信信号、流动商贩、非招租方原因被相关部门责令叫停经营等种种原因,导致无法经营,我公司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我公司承诺所有摊位禁止使用明火及动火设备、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等物品的售卖。

4、我公司承诺,将遵守招标文件、合同等约定条款,如有违约我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5、我公司承诺,除招租范围内的区域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位置摆设摊位且不得占道经营,如被招租方发现存在搭设摊位位置影响游客同行且影响景区形象,我公司无条件配合并在15分钟内撤离。

6、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招租范围内的所有经营摊位售卖的食品,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结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4. 报价表

 

项目名称

2026年涂山庙会经营摊位招商采购项目

 

 

承租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承租时间/天

5月12日至5月16日

 

 

合计总价/元

 

备注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备注:最终以总价金额进行比价,报价最高者中标,如两家投标人报价一致,则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


第三章、合同模板

2026年涂山庙会经营摊位招商采购项目服务合同

 

(出租方) 安徽涂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2026年涂山庙会经营摊位招商采购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范围基本情况

    1.1 承租位置:详见采购文件(后附区域位置图)。  

    1.2承租用途:承租方仅可用于经营非遗文化、特色美食、文创手作、服装、日用品、娱乐设施(不得经营特种设备)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自20260512日起至516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承租费用: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支付方式:取得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  

    3.3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行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四条、摊位信息

    4.1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

    (1)部分区域用于(餐饮类、手工艺品类、非遗类);

    (3)承租方承包后应无条件且无偿配合出租方在该区域设立公益表演区域。

    2、招租要求:承租方对游乐设施摆放位置需报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4.2涂山风景区南入口老停车场区域

    2、招租范围:企业展示类、餐饮类(餐饮类摊位不得高于总摊位数量的30%)

    4.3朝禹路道闸樱花林道闸区域

    1、摊位范围:朝禹路一直到樱花林道闸区域(不得超过40个摊位)。

    2、招租要求:禁止携带明火,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等物品的售卖,一切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景区森林防火相关要求和规定。

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方义务:    

    5.1 出租方应及时准确的向承租方传递活动主题、方案、活动流程等内容。

承租方义务:

    5.2 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承租费用。  

    5.5承租方必须严格招标文件承诺书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注意事项

    6.1、区域须知:

    1、出租方不保证各区域无其他商户自行摆设摊位,且不负责协调清理

    2、除以上设定摊位摆放范围内,其他位置禁止摆设摊位,且承租方摊位摆放方案需要经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3、要求所有经营摊位必须需配备灭火器等相关灭火设备。

    4、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及涂山风景区南入口老停车场区域,靠近东海大道及朝禹路沿线搭建的摊位,均背对路面。

    5、用于租赁游乐设施的区域(不含特种设备)

    6.2、其他约定

    1、承租方在招商经营过程中,仅限采用对商户营业额抽成[娱乐项目抽成不高于30%,其余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餐饮、售卖等)不超过12%]作为摊位管理费的方式来招商,不得额外收取摊位租金。

    2、美食类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把控食品安全,购进合格食品原料。登记食品三证,销售人员健康证。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游乐类要求证件齐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游乐设备合规运营,安全可靠。

    3、商户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场地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需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

    5、承租方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场地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

    6、商品经营价格需按照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合理范围进行出售,如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经营场地范围不得超出交易公告附件的经营区域分布图范围,承租方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道路通行。

    8、承包范围内环境卫生按照景区标准由承租方负责打扫清运,在经营范围内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如未达到景区卫生标准,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9、在承租期内,承租方是该经营范围内的实际管理人,该经营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用电不当、在经营范围内摔倒,给承租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如遇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检查,要求整改承租范围内经营问题,承租方应无条件遵守且在20分钟内完成整改,如不遵守出租方有权责令退场。

    1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承诺书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

    12、如出租方需要临时使用场地的,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友好协商并积极配合。

    以上要求承租方必须全部执行,如未按照出租方要求执行,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回。

    6.3、承租须知

    1、出租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卫生环境、矛盾纠纷、监督管理、咨询答疑等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发生安全问题或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的,出租方有权清退承租方且不赔偿任何损失;承租方应当每日清理承租范围内的垃圾,如经出租方发现卫生环境不达标,出租方有权自行安排清理,所需费用从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朝禹路沿线及山上出租区域,严禁使用明火,一切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景区森林防火相关要求和规定。

    2、送货时间(山上场地为朝禹路入口道闸及以上区域):每日上午5:30-6:30、晚上10:00-11:00,其余时间禁止车辆上山补、送货,5月14日庙会当天山上禁止补货,需承包人在5月13日晚上10点前提前补货。

    3、山下场地为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涂山风景区南入口老停车场区域。承租方根据交通、人流情况,合理安排补货时间,不得影响交通秩序,注意保障游客安全,最终时间经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4、搭建摊位由出租方负责提供,规格及样式由出租方认定,不得随意修改及移动,出租方搭建完毕后需留35个摊位自用,具体位置由出租方指定。

    5、如因天气、通信信号、流动商贩等非出租方原因被相关部门责令叫停经营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需自行查看现场,场地交付以现状为准,且出租方不提供水、电。

    72026年5月12日开始营业,5月16日退场。承租期满后,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完成场地交接,确保交付场地内卫生环境整洁、周边景观、物品等无损失、损坏,否则出租方有权使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以修复。

    6.4、瑕疵告知:

    1、承租方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租赁的场地以现状为准,涂山景区南入口西侧(庙会集市区域)因施工等原因可能无法正常交付,租金缴纳时则按照该部分场地起始租金(12.6万元)结合成交租金的溢价率,退还承租方,租赁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7.1 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双方解除合同的,则根据中标金额除以5天乘以实际经营天数计算退款金额

    7.2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双方解除合同的,出租方可不用退还承租费。 

    7.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费及履约保证金  

    7.4 擅自改变摊位用途或从事违法活动;

    7.5 承租方承租范围内出现安全生产隐患、食品安全问题;

    7.6 承租方不按照出租方要求经营项目者,或被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改;  

    7.7 承租方在规定不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等物品的。

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8.2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决或免责。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 区域规划布局  

    2. 投标文件承诺书  

    3. 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