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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申请条件

来源:蚌埠市税务局 时间:2024-02-23 10:10 点击: 【字体:  
内 容: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申请条件

答 复:

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符合该备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