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令13号规定,经本人书面确认后,也可以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个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