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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对象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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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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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户口簿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根据不同类别对应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低保证》、征地(征林)证明或能证明需要就业援助的材料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应凭户口本、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申请人应如实反映个人情况。
2、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就业援助员核实申请人实际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区人社局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区人社局对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4、区人社局认定后结果材料返回乡镇(社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韦玉柱 禹会区人社局 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上报材料,在“登记表”上签署认定意见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韦玉柱 禹会区人社局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就业创业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 记载就业困难类别。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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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以身份证年龄为标准
可有亲属代办理
农业户口失地或失林的,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495034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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