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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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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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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年42号令)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 示例样表 查看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 网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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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办结:材料归档;
3、送达:当场将户口本送达当事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治安大队 受理岗 审查办理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审查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治安大队 审查岗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0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治安大队 办结岗 审查办理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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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者经常入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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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404591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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