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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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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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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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TE340304JG0300003143410090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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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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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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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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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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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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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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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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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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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禹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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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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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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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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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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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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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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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年42号令)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九条:“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第十条:“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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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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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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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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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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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市区范围居住中国公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县级:县域内居住中国公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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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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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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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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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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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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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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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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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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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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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40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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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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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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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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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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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12389000000
|
咨询方式 |
0552-40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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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必须一致。
2.单位资质必须合法有效;
3.申请人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
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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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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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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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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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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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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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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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TE340304JG0300003143410090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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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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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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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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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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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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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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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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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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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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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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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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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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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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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年42号令)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九条:“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第十条:“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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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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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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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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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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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市区范围居住中国公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县级:县域内居住中国公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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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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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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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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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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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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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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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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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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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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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40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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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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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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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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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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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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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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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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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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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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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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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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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必须一致。
2.单位资质必须合法有效;
3.申请人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
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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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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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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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
必要 |
原件1份
|
|
网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 |
示例样表
|
查看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
网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 |
空白表格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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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办结:材料归档;
3、送达:当场将户口本送达当事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
治安大队 |
受理岗 |
审查办理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
治安大队 |
审查岗 |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
治安大队 |
办结岗 |
审查办理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6次
累计评价
-
6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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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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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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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者经常入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