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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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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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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到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提出咨询申请,具体说明咨询问题,必要的话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
2.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予以咨询解答,解答后律师将咨询情况登记录入至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将登记表送达当事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禹会区司法局 杨兰 受理岗 处理预约,接待来访群众,引导来访人员向值班律师进行咨询。
审查 0.3个工作日 禹会区司法局 林玲 审查岗 联系律师进行咨询解答。
决定 0.4个工作日 禹会区司法局 李海艳 决定岗 当场告知或电话告知来访人咨询意见及结果。
办结 0个工作日 禹会区司法局 杨兰 送达岗 将办理结果送达当事人。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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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最好本人咨询,利于了解情况。
咨询时不做强制要求,如申请法律援助则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经济收入证明等材料。
告知当日值班律师进行解答。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495277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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