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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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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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禹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孔笑笑 | 技改和信息化科 |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无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禹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孔笑笑 | 技改和信息化科 | 承办科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定,报主要领导签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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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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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2-4958232 | |
蚌埠市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4楼426室 | |
1.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办结。承办科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定,报主要领导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