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清单名称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个人遗失成绩单补办信息核实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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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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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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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230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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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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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043487161731434202302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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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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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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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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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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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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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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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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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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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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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禹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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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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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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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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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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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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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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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办办法》: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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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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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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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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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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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县级负责本考区信息审查,报市级统一汇总,省级核实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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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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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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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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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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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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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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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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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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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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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bb.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4950349)、预约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新怡绿洲小区(一期)山水人家23号楼103号(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对面禹会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和民生事务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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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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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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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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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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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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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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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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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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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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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0552-401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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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2-495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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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申请材料要素是否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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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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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个人遗失成绩单补办办法》: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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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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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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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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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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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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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编码 |
113403043487161731434202302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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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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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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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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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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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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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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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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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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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部门 |
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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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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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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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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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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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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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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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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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内容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办办法》: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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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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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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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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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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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分标准 |
县级负责本考区信息审查,报市级统一汇总,省级核实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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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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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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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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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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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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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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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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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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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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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bb.ahzwfw.gov.cn)、预约电话(0552-4950349)、预约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新怡绿洲小区(一期)山水人家23号楼103号(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对面禹会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和民生事务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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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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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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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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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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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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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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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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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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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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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方式 |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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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标准 |
申请材料要素是否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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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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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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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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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用于网上申报,纸质、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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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申请或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参加考试考点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核。
4.办结:省、市卫生部门人事处收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补办合格证明后,送达补办的成绩单。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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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孙石灵 |
受理岗 |
材料受理 |
无 |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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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孙石灵 |
办结岗 |
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无 |
| 送达 |
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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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孙石灵 |
送达岗 |
受理 根据法定受理标准,确定受理审查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全面审查,需要现场审核的则前往现场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对审查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结 制作相关证照(件)或批文予以办结。 送达 将证照(件)或批文送达申请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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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解答 |
|
您好,需在市一级报刊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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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报人材料齐全,市卫计委当日即办后申报人转报送市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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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报人报送材料齐全,当日转报送市卫计委,具体材料须经市卫计委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