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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资金物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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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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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遭遇自然灾害,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拟补助的对象名单及评议意见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齐全,无缺漏。 示例样表 查看
书面申请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齐全,无缺漏。 示例样表 查看
乡镇审核意见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齐全,无缺漏。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向村级窗口/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村级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向乡镇转报
2、受理:所在乡镇对救灾资金发放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部门
3、审查:县级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县级部门批准,发放救灾资金物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何国义 受理 受理
审查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吴志龙 审查 审查
办结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何国义 办结 办结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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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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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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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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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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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预防、控制灾害和灾后救助的专项补助资金。
打卡发放、或者物资发放
首先,提出救灾资金的申请。区级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民生活需要救助的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后,对完成灾民生活救助任务确有困难的,可向市局或通过本级政府向市政府申请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495823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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