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救灾资金物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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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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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11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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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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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040875914988434201105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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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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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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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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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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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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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禹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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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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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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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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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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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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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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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
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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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2-4958231
|
咨询方式 |
0552-4958230
|
审查标准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意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拟补助的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齐全
|
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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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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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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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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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040875914988434201105300001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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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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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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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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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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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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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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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行使内容 |
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定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
划分标准 |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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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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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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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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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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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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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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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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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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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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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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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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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核意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拟补助的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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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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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拟补助的对象名单及评议意见 |
必要 |
原件1份
|
|
材料齐全,无缺漏。 |
示例样表
|
查看
|
书面申请 |
必要 |
原件1份
|
|
材料齐全,无缺漏。 |
示例样表
|
查看
|
乡镇审核意见 |
必要 |
原件1份
|
|
材料齐全,无缺漏。 |
示例样表
|
查看
|
1、申请:申请人向村级窗口/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村级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民主评议结果向乡镇转报
2、受理:所在乡镇对救灾资金发放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部门
3、审查:县级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县级部门批准,发放救灾资金物资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
何国义 |
受理 |
受理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
吴志龙 |
审查 |
审查 |
无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禹会区应急管理局 |
何国义 |
办结 |
办结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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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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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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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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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预防、控制灾害和灾后救助的专项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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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发放、或者物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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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出救灾资金的申请。区级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民生活需要救助的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后,对完成灾民生活救助任务确有困难的,可向市局或通过本级政府向市政府申请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