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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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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实施主体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年42号令)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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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2-4045918
监督电话
12389000000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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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1999年42号令)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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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网上办理无需纸质材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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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办结:材料归档;
3、送达:当场将户口本送达当事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治安大队 受理岗 审查办理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制证 0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治安大队 制证岗 制证
办结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 治安大队 办结岗 审查办理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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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边境证的条件是什么?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可以办理边境证吗?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者经常入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