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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简洁版
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实施主体
蚌埠市禹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条件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二条 ,受理条件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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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2-4023080,0552-4950580
监督电话
0552-4023958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2-402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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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二条 ,受理条件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填报内容真实有效 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查看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材料规范清晰有效,一经提交申请人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负责。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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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上传申请材料或线下在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人申请的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审查人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确认通过。对没有通过审查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4.办结:对通过审查的办件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线上办结或线下窗口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陈昕 受理岗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审查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陈昕 审查岗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办结 1个工作日 蚌埠市禹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陈昕 办结岗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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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除一次性抚恤金,还有其他什么政策?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定期生活补助。
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是如何认定的? 这个问题由部队进行认定,地方凭部队下发的证明书落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