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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以《慈善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 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必要性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2份 | 纸质 | 必要 | 材料齐全,无缺漏。 | 查看 |
查看流程图
1.受理: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十日前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https://cszg.mca.gov.cn/”进行备案。
2.办结:备案内容在网上提交后会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向全社会公开。
2.办结:备案内容在网上提交后会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向全社会公开。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禹会区民政局 | 张红 | 受理岗 | 受理募捐方案材料 | 无 |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禹会区民政局 | 张红 | 审查岗 | 审查募捐方案材料 | 无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蚌埠市禹会区民政局 | 张红 | 办结岗 | 通知办结结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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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 解答 |
|---|---|
| 1. 什么是慈善组织? |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
|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包括哪些形式? |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慈善组织并非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 |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钱应当什么时候到民政部门备案? | 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十日前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