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5〕25号)精神,组建禹会区商务和外事局(招商局)。
禹会区商务和外事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禹会区商务和外事局主管全区商务、招商引资和外事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商贸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商贸工作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及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区商品流通工作,研究贯彻市场调控政策;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对本区成品油加油站(点)的规划编制,并报市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
(四)负责协调本区规模较大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并报市批准;负责对本区商业网点、商业街、重点商业项目进行规划编制并报市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本区商业特色街区建设。
(五)指导和协调本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内外贸易,组织开展本区重点商贸工作,搭建商贸交易平台;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对外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做好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商贸流通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
(七)积极开展综合市场发展服务工作,引导市场管理主体创新体制,完善管理制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八)负责组织全区有关商务工作业务培训及队伍建设。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区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十)制定全区外事工作计划,协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外事工作。
(十一)调查研究全区外事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本区外事工作经验。
(十二)组织和管理全区对外交流合作,统筹安排区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对外交往事宜。
(十三)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接待来区参观、访问、考察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管理国外(境外)记者采访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群众正确处理对外交往问题,受理外国人来访事宜。
(十五)管理因公出国及邀请来访工作,协助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及对外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培训外事干部。
(十七)拓宽交往渠道,促进实质性对外交往与合作,为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十八)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6楼;邮 编:233000
二、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
局 长: 彭 松
办公电话:0552-495026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禹会区政府6楼;
邮 编:2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