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和《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蚌埠市禹会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蚌埠市禹会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文电的处理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社区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区政协交办区政府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承担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日常联系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的主要活动安排和区政府值班、市长热线电话、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市长热线交办事宜的督促办理。
(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无
三、领导分工
胡 龙 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电话:4016129
褚建磊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胡龙同志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联系电话:4016129
办公地址:蚌埠市涂山路429号6楼;
办公电话:0552-401612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编:2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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