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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城市管理局(禹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来源:禹会区城市管理局 作者:禹会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1-18 10:42 点击: 【字体: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19〕10号)和《关于蚌埠市禹会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禹发〔2019〕14号),制定成立蚌埠市禹会区城市管理局。

蚌埠市禹会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城市管理局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城市管理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构职责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3.管理辖区内区管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线、城市照明、城市防汛排涝、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管美化亮化工作。

4.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一般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及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城市管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对垃圾处置企业运营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指导督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实施区级数字化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服装、装备的统一制式。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信访、投诉、复议、应诉及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法律、法规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履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履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工商管理方面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二、内设科室: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目标管理、效能建设、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综合调研、文稿起草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双拥、招商、网站及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内保、综治(扫黑除恶)、国安、民族宗教、保密、信访、地方志、人口计生等工作。

负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局管干部考察、任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有关政审报批和证照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负责编制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党建、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负责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市容环境管理室。负责制定全区市容管理工作的标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型一般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指导全区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工作;牵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卫生公共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对垃圾处置企业运营实施监管;负责对全区市容环卫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运营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竣工验收。

(三)政策法规室。组织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查和报批,承办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业法治建设、宣传、培训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信用体系、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和执法证的办理、管理;负责指导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指导全局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四)执法信息室。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指挥、协调,牵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数字城管的指挥、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按照“大数据+指挥中心+执法队伍”执法模式,指挥、协调本单位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科技与信息化、非现场科技执法工作;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协调全区市容和环境整治、城市周边环境整治、共享单车管理、跨区及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执法等工作;指导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受理执法队伍投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风行风评议、舆情应对;牵头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不文明祭祀、打击**、非机动车整治、扫黄打非等工作。

(五)财务装备室。拟订系统财务、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依法征收费用的管理;负责单位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对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正常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执法执勤装备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局做好执法装备配置工作。

(六)市政园林管理室。负责制定全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及园林管理相关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年度维修计划;监督检查区属道路、桥梁、城市照明、防汛排涝、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工作;指导监管美化亮化工作;参与市政、园林绿化改建项目的审批、验收和移交工作。

(七)公用事业管理室。负责全区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地下综合管廊及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加快推进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参与全区重大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八)机动中队。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各中队对全区重大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对辖区市容环境问题巡查、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全区渣土运输和施工工地噪音扰民监管查处工作。

三、领导分工及联系电话

叶峻 局长,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分管财务装备室。联系电话: 0552-4021363。

李晓伍 副局长,分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室、公用事业管理室。联系电话:0552-4011677。


办公电话:0552-411469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蚌埠市禹会区秀水新村14号楼

邮编:233000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yuhui.gov.cn/zfxxgk/public/column/24091?type=4&action=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