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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民政局

来源:禹会区民政局 作者:禹会区民政局 时间:2024-02-23 15:37 点击: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项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区范围内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和年检工作;负责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区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使用好国家和地方分配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的落实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区居委会建设。
 (五)、主管全区范围内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区域变更的调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道、路、巷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边界的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六)、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七)、主管城乡社会救济,依照有关法规制订地方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福利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八)、主管社会福利工作,制订和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
 (九) 、主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政策的贯彻与实施,推动全区社区服务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十)、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
 (十一)、主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研究拟定地方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基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与使用。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三、下属单位

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中心: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和指导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办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等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人:张佳佳

联系电话:0552-4957826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33510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郑诚楠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路33510

联系电话:0552-4957826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