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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来源:禹会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作者:禹会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时间:2024-01-18 10:40 点击: 【字体:  

   

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研究拟定我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和水利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水利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水利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流通及农村信贷、保险、财政扶持等政策。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及农业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负责农业统计;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状况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六)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参与拟定农业、水利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组织指导农机化管理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八)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鱼药)药政、药检以及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外事和有关农业方面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综合利用WTO农产品协议的规定,研究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措施,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领域,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

      (十)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监督管理农村能源及其开发利用。

      (十一)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村经管队伍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主管农业、牧业和渔业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及饲料工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区农业、、水利、牧业、渔业场(所)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担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介绍:

徐国军(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552-495395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内设机构:

禹会区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陈一公(站长)

1、宣传、示范、推广农业先进技术;

2、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3、参与指导本区域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农村建设;

4、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协助县级农业执法机构开展农业执法活动;

    5、为本区域产业发展提供物资、技术、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

    6、参与本区域农业发展政策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推广。

 

单位地址:涂山路33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2-4953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