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禹会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房利解读:《进一步支持“四上企业”提质扩量增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31 16:33来源: 禹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问:请问《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房利: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推动全区企业提质扩量增效,在结合我区实际的基础上,由区发改委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科技经信局等单位配合起草了《实施意见》,涵盖“四上企业”各项扶持政策。起草完成后,我委就具体内容及时征求区政府以及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科技经信局、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外事局、区投资促进局等单位的意见,现就《实施意见》内容提请会议研究。

问:请问《实施意见制定的目的意义何在?

房利: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 (蚌发[2022]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推动全区企业提质扩量增效。

问:《实施意见》如何研判和起草的?

房利:实施意见》修订完成后,区发改委征求区政府以及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科技经信局、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外事局、区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意见。8月17日我区《实施意见》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问:请问《实施意见》有哪些创新举措?

房利:本《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共7条,其中制造业2条,服务业3条,建筑业2条,具体内容如下:

1、制造业扶持政策1)对于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在市级分三年给予企业22万补助的基础上,区级分三年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奖励。其中,注册在自贸区禹会片区内的独立法人企业额外增加1万元奖励。(区科技经信局)(2)对于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且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区级分三年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1亿元,且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在市级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分三年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5亿元的,且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在市级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分三年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奖励;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10亿元的,且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在市级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分三年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0万元奖励,每上一个10亿台阶,在市级增加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增加50万元奖励,上不封顶。(区科技经信局)

2、服务业扶持政策1)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商户,在市级政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的基础上,区级分三年再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奖励20万元、12万元,对在库限上个体商户转为法人企业,在市级政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的基础上,区级分三年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奖励8万元。其中,注册在自贸区禹会区片区内的商贸企业额外增加1万元奖励。(区商务外事局)(2)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企业三年区级经济贡献80%的奖励。(区商务外事局)(3)对首次新增入规的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在市级奖励15万元的基础上,分三年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其中,注册在自贸区禹会片区的独立法人企业额外增加1万元奖励。(区发改委)

3、建筑业扶持政策1)注册地在我区的建筑业企业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甲级)、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在市级政策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再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0万元、50万元奖励。(区住建交通局)(2)对当年新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外拓展全区前3名且区外建筑业产值超过5亿元的本区企业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对当年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分档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30万元奖励。(区住建交通局)

问: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房利:结合我区实际不断加强管理办法完善工作。保证统筹项目决策、统一项目调度、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推动全区企业提质扩量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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