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关于开展“千企万众评科长”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千企万众评科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区开展“千企万众评科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
区直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群众和企业联系密切的局委办负责人及所属二级机构、基层站所负责人为评议对象,由各单位报送,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二、评议内容
评议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聚焦整治“虚”的问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部署要求表态多、行动少,要求别人多、自己做得少;出工不出力,坐诊不号脉,在意完成规定动作的多,真心真意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的少;工作满足于走程序,问题原地打转等问题。
(二)聚焦整治“躲”的问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新官不理旧账,习惯击鼓传花;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甚至视而不见;回避矛盾,不敢扛事,责任上推下卸等问题。
(三)聚焦整治“冷”的问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对服务对象缺乏感情,不能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领导不知道;对服务对象高高在上、漠视无视,兑现承诺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四)聚焦整治“粗”的问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满足于当“传声筒”“中转站”,一批了之、一转了之、一交了之;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针对领导重视、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要求不到位,办理进度不跟踪、办理结果不把关的问题。
(五)聚焦整治“假”的问题。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工作不全面不深入,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看成绩不看问题;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做好了,言不符实、弄虚作假;工作报喜不报忧,不敢担当、不能担当,贪图名利、追求待遇;对纪律规矩说一套做一套,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三、评议方式和步骤
评议方式为服务对象问卷评议。首次评议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信息报送(2023年4月28日前)
各单位将测评对象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简明扼要不超过100字)和个人照片(提供png或jpg格式一寸红底高清正面照片,不超过5MB)报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社会公告(2023年5月6日前)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禹立潮头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公布实施方案和评议对象信息。
(三)问卷评议(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由服务对象集中评议、企业代表评议、社会各界评议组成。具体如下:
1.服务对象集中评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委托第三方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样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果形成报告及时反馈整改。所有评议对象所在科室都应建立服务对象台账,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采集、审核,报送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督查考核办。
2.企业代表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采取集中测评和包保干部上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取“四上”企业、小微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等对参评对象评价。
3.社会各界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采取填写测评表方式评议,包括“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
(四)整改通报(2023年7月31日前、2024年1月31日前)
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上半年、全年评议情况形成评议报告。评议对象单位根据评议结果,对存在问题及市场主体、群众的意见建议组织整改;区委宣传部组织专题节目报道。
四、计分方法
综合得分=服务对象集中评议+企业代表评议+社会各界评议-扣分项+加分项。
按照百分制对评议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各评议模块按分值换算:服务对象集中评议占80%,企业代表评议占10%,社会各界评议占10%。
评议对象贯彻落实“一改两为”不到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予以扣分:
(一)在服务企业群众、基层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本单位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5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分;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经核实确因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履行职责造成的,每起扣1分;
(三)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等情形,被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效能办明察暗访发现的,每起扣5分;被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督查考核办发现的,每起扣1分;
(四)不及时或不如实提供服务对象台账的,每起扣1分;
(五)对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营商环境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交办、网络问政平台及企业诉求平台反映的事项消极应付、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0.5分;
(六)被服务对象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每起扣1分;
(七)经纪委监委查处,属于“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每起分别扣1分、2分、3分、4分;
(八)存在其他应予扣分的情形,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评议对象存在以下情形的,按规定予以加分:
1.为企业、群众解决问题成效显著,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全区参评单位提供);
2.承担的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全年考核居全市第一位的,每项加1分(区委督查考核办提供);
3.上报“一类问题”典型案例被省级采纳的,每次加2分;被市级采纳的,每次加1分(区营商环境办提供);
4.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被省有关简报信息刊载、推介的,每次加0.2分;被省政府网站信息等刊载、推介的,每次加0.1分;被市工作简报信息刊载、推介的,每次加0.1分(区营商环境办提供)。
五、评议结果及运用
(一)对综合得分排名前10位的评议对象,评为“优秀科长/局长/所长等”,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分别增加2000元。对“优秀科长/局长/所长等”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名额),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综合得分排名后10位的评议对象,定为“不满意科长/局长/所长等”,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年度目标考核奖或绩效工资分别扣发2000元。对“不满意科长/局长/所长等”给予通报批评,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取消其一年内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或晋升职级的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科长/局长/所长等”的评议对象,按照组织程序予以调整。涉及垂直管理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的,通报其上级有关主管单位。
(三)有1名评议对象被评为“不满意科长/局长/所长等”的单位,由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约谈1次。一个评议期内有2名以上(含2名)评议对象被评为“不满意科长/局长/所长等”的单位,责令该单位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深刻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形成区督查考核办、区委组织部、区营商办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评议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议活动,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查摆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虚躲冷粗假”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二)明确责任。各参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提供各部门评议对象名单,及时向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同时将评议活动向本部门、本系统延伸组织查纠整改。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评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力度,注重宣传正面典型。有关部门要及时按要求办理评议结果运用的相关工作。
(三)注重实效。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优化营商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较大的突出问题和最期盼解决的现实问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促使各级各单位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四)严肃纪律。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评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为参评对象拉票、打招呼。若有干扰、影响评议工作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不断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
附件:1.禹会区开展“千企万众评科长”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参评单位名单
3.“千企万众评科长”实施细则
4.禹会区“千企万众评科长”服务台账登记表
附件1
禹会区开展“千企万众评科长”评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启卫 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崔海锋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 侠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牛传付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 邵卫东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董 慧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亚男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艳梅 区委督查考核办主任
褚建磊 区政府办副主任
尹 元 区发改委主任
胡 龙 区财政局局长
赵越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为志 区统计局局长
梁 艳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营商办,尹元任办公室主任,褚建磊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参评单位名单
一、区政府部门(26家)
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退军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市场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信访局、区数据局、区投促局、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洪山管委会、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禹投集团。
二、垂直管理单位(1家)
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辖区基层站所(21家)
基层派出所:朝阳派出所、钓鱼台派出所、张公山派出所、长征派出所、大庆派出所、长青派出所、马城派出所;
基层司法所:朝阳司法所、钓鱼台司法所、张公山司法所、纬四司法所、大庆司法所、长青司法所、马城司法所;
基层市场所:朝阳市场所、张公山市场所、大庆市场所、钓鱼台市场所、纬四市场所、长青市场所、马城市场所。
四、其他二级机构及科室(26家)
服务中心:朝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纬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张公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大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钓鱼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长青乡为民服务中心、马城镇为民服务中心;
区法院庭室:执行庭、立案庭、民庭、刑庭;
区检察院检察部:第一、二、三、四检察部;
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市场稽查大队、农业综合服务站、环卫所、绿化所、交警三大队、区文化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
附件3
“千企万众评科长”实施细则
根据禹会区《关于开展“千企万众评科长”实施方案》(禹办发〔2023〕5号)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议方式
评议总分100分,采用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由服务对象集中评议、企业代表评议、社会各界评议组成。具体如下:
(一)服务对象集中评议。每季度开展一次,委托第三方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样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
1.服务对象范围。台账服务对象为企业、群众。
2.台账报送。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科室都应建立服务对象台账,按照禹会区“千企万众评科长”服务台账登记表格式(附件4),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采集、审核,并确保台账内容真实有效。台账要应报尽报,凡有虚假台账的定为不满意,凡有漏报的每起扣1分。台账按季报送,每季度次月5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委督查考核办。政策咨询类不得超过每次报送台账的10%。全年累计台账报送不足20件的,不得评为“优秀科长/局长/所长等”。
3.抽样测评。每季度次月20日前,委托第三方从各单位报送的参评单位/科室服务台账中随机抽取20名服务对象,电话询访并形成季度评议结果。台账不足20名的,全部进行电话询访。
4.电话询访问卷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70分、30分,计算公式为:服务对象集中评议分=(100分ד满意”票数+70分ד基本满意”票数+30分ד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二、三、四季度分别按照30%、30%、40%权重折算。
5.对电话询访不满意的,由区委督查考核办安排核实,确认询访等次。
(二)企业代表评议。采用问卷进行测评,每半年开展一次,年底汇总统计。采取集中测评和包保干部上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代表由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问卷测评组)随机选取50人对参评对象进行评价,包括“四上”企业负责人(30人)、小微企业负责人(10人)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10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数量不足的,由“四上企业”负责人进行增补。
(三)社会各界评议。采用问卷进行测评,每半年开展一次,年底汇总统计。采取填写测评表方式评议,社会各界代表由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问卷测评组)随机选取30人对参评对象进行评价,包括“两代表一委员”(7人、7人、6人)、基层群众代表(10人)等。
企业代表评议和社会各界评议采用同一问卷进行测评。测评表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70分、30分。如若填写不满意,要注明不满意原因,否则视为基本满意。
单次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
企业代表评议分=(100分ד满意”票数+70分ד基本满意”票数+30分ד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
社会各界评议分=(100分ד满意”票数+70分ד基本满意”票数+30分ד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
上、下半年分别按照50%、50%权重折算。
二、扣分标准
评议对象贯彻落实“一改两为”不到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予以扣分:
(一)在服务企业、群众、基层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本单位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5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分(由区委办、区政府办提供);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务公开等工作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经核实确因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履行职责造成的,每起扣1分(由区法院、区司法局提供);
(三)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等情形,被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效能办明察暗访发现的,每起扣5分;被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督查考核办发现的,每起扣1分(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督查考核办提供);
(四)不及时或不如实提供服务对象台账的,每起扣1分(由区委督查考核办提供);
(五)对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交办及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事项消极应付、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0.5分(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提供);
(六)单位(科室)工作人员被服务对象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每起扣1分;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因违纪被查处,属于“第一、二、三、四种形态”的,每起分别扣1分、2分、3分、4分(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提供);
(七)存在其他应予扣分的情形,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三、加分标准
评议对象有以下情形的,予以加分:
1.为企业、群众解决问题成效显著,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全区参评单位提供);
2.承担的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全年考核居全市第一位的,每项加1分(区委督查考核办提供);
3.上报“一类问题”典型案例被省级采纳的,每次加2分;被市级采纳的,每次加1分(区营商环境办提供);
4.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被省有关简报信息刊载、推介的,每次加0.2分;被省政府网站信息等刊载、推介的,每次加0.1分;被市工作简报信息刊载、推介的,每次加0.1分(区营商环境办提供)。
四、计分方法
按照百分制对评议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各评议模块按分值换算:服务对象集中评议占80%,企业代表评议占10%,社会各界评议占10%。
综合得分=服务对象集中评议分(三个季度按权重折算后评议分数×80%)+2次企业代表评议分÷2×10%+2次社会各界评议分÷2×10%-扣分项+加分项。
五、评议结果
(一)参评科室部门存在一票否决的(环保、能耗、安全生产、信访、统计),不得评为“优秀科长/局长/所长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直接定为“不满意科长/局长/所长等”(占用10位“不满意科长/局长/所长等”名额)。
(二)对于参评对象在1年的评议期内调整科室、单位及提拔使用的,要及时报区营商环境办公室备案。在科室/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得评为“优秀科长/局长/所长等”,调整科室/单位的,原则上在任职较长的(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单位参加考评,因提拔使用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考评的,及时报区评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从评议对象名单中删除。
六、职责分工
区“千企万众评科长”评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调度组、服务对象问卷测评组、投诉测评组、宣传报道组,实行月调度机制。
1.综合调度组
组 长:尹 元 区发改委主任
成 员:陈 磊 区发改委科员
职 责:负责测评活动统筹协调、调度督导、情况综合、工作保障,及时汇总各组测评情况。
2.问卷测评组
组 长:刘艳梅 区委督查考核办主任
成 员:邢平静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康 丽 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董 慧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利 区发改委副主任
郑 泉 区科技经信局副局长
周金鑫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 军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赵 琳 区商务外事局工作人员
王婷婷 区委督查考核办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收集评议对象工作台账,制作“千企万众评科长”服务对象、企业代表、社会各界问卷测评表,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汇总本组测评结果。
3.投诉测评组
组 长:倪宗权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巡察办主任
成 员:房秀婷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
陈俊霖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及时受理测评期间的投诉举报并交办督办,及时将核查情况报综合调度组。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徐亚男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耿 琪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职责: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开设宣传专栏、按季度确定宣传主题,提升群众、企业对评议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评议氛围。
附件4
禹会区“千企万众评科长”服务台账登记表
单位(盖章): 科室: 时间:2023年*月
序号 |
服务对象姓名 |
企业(单位)名称 |
办理事项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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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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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资金拨付事宜 |
2022.3.9 |
180****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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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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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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