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禹会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4年我市将继续实施50项民生实事。3月初,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蚌民生办〔2024〕1号)。为统筹做好我区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区民生办制定了《蚌埠市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办实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宣传引导,抓紧研究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特别是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民生项目调度、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力争抓出实效,真正把民生实事办细办实办好。
区直有关单位要承担起主管职责,主动靠前服务,坚持做到“四下基层”,要在细化目标任务、协调推进实施、强化业务指导、帮助解决难题上有所作为,确保民生实事如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2024年4月1日
一、居家养老服务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18户,支持各乡镇、街道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综合体)不少于1个。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特殊困难老年人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 |
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综合体)(个) |
全区合计 |
118 |
1 |
朝阳街道 |
4 |
|
纬四街道 |
11 |
|
张公山街道 |
7 |
|
钓鱼台街道 |
13 |
|
大庆街道 |
30 |
|
长青乡 |
25 |
|
马城镇 |
28 |
(三)推进措施
1.在完成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实际将改造对象适度拓展到低保对象中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2.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综合体)。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多种方式分类开展建设。
3.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综合体)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区
一、目标任务
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区68家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 3 万元的启动资金。(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村“救急难” 互助社(家) |
社区“救急难” 互助社(家) |
全区合计 |
36 |
32 |
长青乡 |
15 |
0 |
马城镇 |
21 |
0 |
朝阳街道 |
0 |
3 |
纬四街道 |
0 |
5 |
张公山街道 |
0 |
8 |
大庆街道 |
0 |
10 |
钓鱼台街道 |
0 |
6 |
三、推进措施
(一)统一规范成立。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各村(社区)100%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并规范登记为社会团体。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登记成立时所需不少于3万元的启动资金,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持1万元,社会捐赠不少于1万元。
(三)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规范资金筹集、组织村(居)民互助、开展急难救助、严格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积极开展急难救助,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强化自我管理。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主要由本村
(社区)居民自愿组成,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社长,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担任秘书长,充分吸纳本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企业家以及本村(社区)以外的捐赠人等公益人士为成员。
2.强化自我服务。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应当常态化组织村(居)民互助,可通过发放感谢信、赠送锦旗(证书)、展示救助案例等方式,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激发村(居)民等更多社会力量关心、支持互助社的发展。
3.强化自我监督。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定期将上月救助对象基本情况、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信息,在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 7 天,并将上月开展救助情况报送给乡镇(街道)备案。
三、文化惠民工程
(一)目标任务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争取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文化旅游美食季重点主题活动数量 |
禹会区 |
4月至10月份每月1场,共计7场活动 |
(三)推进措施
1.聚焦惠民纾企和文旅融合,落实第十一届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要求,开展蚌埠市文化旅游美食季活动,创意月度主题活动,持续扩大文旅消费。
2.利用上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消费者在特约商户看书、看电影、看演出、夜游景区、品尝美食等文化旅游消费行为,鼓励引导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民宿等参与消费券或消费立减形式,给予不同力度的惠民补贴。
3.通过官方公众号等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把握预热推介、跟踪报道、成果发布等重点环节,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蚌埠市文化旅游美食季活动。
四、“15分钟圈”建设
(一)目标任务
依托“15 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完成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任务分解
待市级目标任务下达后具体实施。
(三)推进措施
1.统筹谋划。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的基础上,确定形成“15 分钟阅读圈”所需建设阅读空间的数量、规模。原则上,阅读空间选址宜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捷、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新建的要以社区所在地的住宅小区、文化广场、公园、景区等地作为首选地址,并与周边环境相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能彰显城市形象,具有标志性的城市社区文化地标。
2.形式多样。“15分钟阅读圈”项目建设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实施,“15分钟阅读圈”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阅读设施等多种方式建设。
3.强化领导。及时调整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工作专班,按需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定期调度,形成有效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4.严格评估。按照省统一要求,组织开展“15分钟阅读圈”项目认证和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送戏进万村”活动
(一)目标任务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区两个乡镇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 1 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送戏进万村活动(场) |
全区合计 |
36 |
马城镇 |
21 |
长青乡 |
15 |
(三)推进措施
1.由区文旅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专业化演出,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惠民演出专项资金 4400 元。
2.要公开发布采购需求、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组织采购,杜绝低价中标等情况。区文旅局成立督察组、不定时督查实际演出情况,及时指出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演出质量。
3.2024 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 1 场,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 3-5 个小戏、折子戏。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 100 分钟。为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戏曲艺术,鼓励将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和非遗传统戏曲作品,纳入购买服务清单。
4.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通过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互动性。
5.在坚持公共服务普惠性、确保每个行政村村民均可享受“送戏”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积极创新性开展“送戏”演出。
送景点景区。将“送戏”作为景点景区演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送戏”活动要覆盖辖区内的所有A级景区。演出内容选择具有本土特色文化元素的高质量精品剧目,并与A级景区的资源、场所、设施和空间相适应,有效提升景区人文环境。
送商业综合体。弘扬地域特色文化,兼顾群众时代需求,培育小而优、小而精、小而特的节目内容,演出时间60分钟左右,一般为2-3个折子戏或者6-8个综合文艺节目。优选辖区内大型特色商业综合体及人气商圈内进行演出。
送城市街区及工业园区。将“送戏”活动引入特色街区和工业园区,将优质文艺内容送入城市街区、工业园区,打造文艺展演新地标,让常态化“看戏”成为街区新业态,扩大送戏覆盖面。
六、困难残疾人康复
(一)目标任务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91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其中康复训练85人,假肢矫形器适配3人,辅助器具适配3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人) |
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人) |
适配假肢 矫形器(人) |
适配辅助器具(人) |
禹会区 |
310 |
85 |
3 |
3 |
(三)推进措施
1.为85名0至16岁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实施。具体实施细则根据禹会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有区残联转介到各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训练周期10个月,
2.为3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3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3.为31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1200元(个人支付票据达1000元补助1000元,1200元(含)以上的救助补助提高至1200元),新增补助对象每人每年需出具个人支付凭证不的少于300元票据,补助1000元。
七、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一)目标任务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80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 60人。 (牵头单位:区残联)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 创业培训(人/次) |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 残疾人托养服务(人) |
禹会区 |
80 |
60 |
(三)推进措施
1.就业援助月期间调查摸底情况,统计整理残疾人培训需求,提前制定培训计划。
2.各级残联委托培训机构组织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残疾人参加培训期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等补助。
3.培训经费原则上按每人次800元进行补贴,可根据不同培训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
4.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5.按照每人每年平均 2000 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给予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统筹使用中央、省级资金以及市、区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八、优化无障碍环境
(一)目标任务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25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户) |
禹会区 |
25 |
(三)推进措施
1.通过推进会、调度会、月调度制度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限期整改。
2.平均每户改造标准约4000元,禹会区共计25户,由市级财政每户配套3000元,区级按照平均每户约1000元配套;结合本地实际,先入户实地评估,测算、实施改造,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九、困难学生资助(区残联牵头部分)
(一)目标任务
积极做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人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对困难残疾大学生做到应助尽助。(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残联)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学前学段 资助任务数 (人次) |
普高学段 资助任务数 (人次) |
中职学段 资助任务数 (人次) |
高等教育阶段 及中等职业教 育残疾学生资助 (人次) |
禹会区 |
129 |
|
|
应助尽助 |
(三)推进措施
1.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借助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各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辅助各校精准认定。
2.严格按照上级下达资金及地方资金配套预算安排,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经费足额并及时拨付到位。
3.每学年资助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 1500 元、研究生2500 元。对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 4000 元和研究生 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 1000 元。
4.对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 1500 元。
十、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0.37万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70%。(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新增城镇就业(人) |
“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比例及数量 |
|
全区合计 |
3700 |
70% |
23 |
朝阳街道 |
270 |
70% |
2 |
纬四街道 |
610 |
70% |
4 |
钓鱼台街道 |
720 |
70% |
4 |
张公山街道 |
900 |
70% |
6 |
大庆街道 |
980 |
70% |
7 |
长青乡 |
120 |
— |
— |
马城镇 |
100 |
— |
— |
三、推进措施
1.继续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持续开展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落实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落实政策性就业岗位和市场性岗位开发任务,推动更多大中专毕业生留蚌就业。
2.持续开展精准化招聘服务。积极搭建高效人力资源供需平台,通过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等系列活动,努力服务企业招工用工需求。完善供需双方清单,促进供需双方高效对接、精准匹配,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帮助企业引进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3.加大民生实事宣传力度。开展短信覆盖、展板海报、社区展示、网络宣传、公众号等形式多样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4.大力做好企业常态化招工用工服务。持续开展“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落实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和常态化服务机制,继续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制度,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实施直补快办行动,采取“免申即享”,促进援企稳岗政策落地。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鼓励各县、区政府之间建立劳务对接机制,促进劳动者市内转移就业。积极推进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强校企合作,扩大技能人才供给。
5.切实将“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落到实处。根据《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绩效评价办法》《安徽省“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绩效评价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吃透考核规则,扎实提高三公里充分数据质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意识,拟开展“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观摩会,让工作先进的社区介绍工作方式方法并通过实地观摩考察,汲取经验,全面提高我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水平。
十一、法律援助
(一)目标任务
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 |
全区合计 |
500 |
(三)推进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高质量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2.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提高法律援助质效。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十二、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115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443人。(牵头单位:区商务外事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人次) |
新增家政服务人员 (人) |
全区合计 |
1115 |
443 |
禹会区 |
/ |
443 |
长青乡 |
200 |
/ |
马城镇 |
200 |
/ |
朝阳街道 |
143 |
/ |
纬四街道 |
143 |
/ |
张公山街道 |
143 |
/ |
大庆街道 |
143 |
/ |
钓鱼台街道 |
143 |
/ |
(三)推进措施
1.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引导区家政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市级标准化及家政品牌建设。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
3.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开展省、市级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对获评市级星级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给予表彰,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享受省级奖励政策。
十三、安心托幼行动
(一)目标任务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65%;全区新增托位450个;全区不少于28%的幼儿园开设 2—3 岁托班。(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公办园在 园幼儿占比 |
新增托位数 (个) |
幼儿园开设 2-3 岁托班占比 |
全区合计 |
65% |
450 |
28% |
教体局 |
65% |
|
28% |
卫健委 |
|
450 |
|
(三)推进措施
1.多渠道提供托育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所有幼儿园利用闲置园舍开办3岁以下托班。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托大班,托小班,所有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
2.持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扩大京师实验幼儿园招生规模,学位供给,提升长青乡片区家长对公办园的需求。
3.落实好省、市《关于做好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全区幼儿园按需开设延时服务,持续增加参与延时服务的幼儿数,丰富延时服务活动内容,开设多元化延时课程。
十四、困难学生资助(学前段)
(一)目标任务
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学生资助不少于129人次。(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学前学段 资助任务数 (人次) |
普高学段 资助任务数 (人次) |
中职学段 资助任务数 (人次) |
高等教育阶段 及中等职业教 育残疾学生资助 (人次) |
全区合计 |
129 |
0 |
0 |
0 |
城区幼儿园 |
50 |
0 |
0 |
0 |
乡镇农村幼儿园 |
79 |
0 |
0 |
0 |
(三)推进措施
1.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借助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各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数据比对,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辅助各幼儿园精准摸底、审核、公示、认定。
2.严格按照上级下达资金及地方资金配套预算安排,保障幼儿学生资助工作经费足额并及时拨付到位。
十五、老有所学行动
(一)目标任务
全区建成老年学校76所。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75万人,其中新增人数0.47万人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新增学习人数(万人) |
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 老年人达到数(万人) |
禹会区合计 |
0.47 |
1.75 |
区老年大学 |
0.02 |
0.05 |
钓鱼台台街道 |
0.08 |
0.3 |
张公山街道 |
0.08 |
0.3 |
大庆街道 |
0.07 |
0.25 |
纬四街道 |
0.08 |
0.25 |
朝阳街道 |
0.04 |
0.15 |
马城镇 |
0.05 |
0.25 |
长青乡 |
0.05 |
0.2 |
(三)推进措施
1.整合盘活现有办公用房、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改造建设成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建立了街道乡镇级7所老年学校、社区行政村级老年学校68所老年学校,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落实老年教育场所。
2.抓好城乡统筹。优化城市老年大学资源供给结构,以发展社区、农村老年教育为重点,推动老年教育资源向社区、村庄和养老机构等倾斜延伸。推动老年教育融入社会治理,共享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教育文化资源,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老年人的开放水平。
3.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体现蚌埠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市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依托蚌埠学院和区级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4.推进智慧教学。网办一批,发挥老年开放大学远程教育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联合蚌埠开放大学为老年学校开通线上课程注册学习渠道,老年学员足不出户,便可学习开放大学多元丰富的线上课程。
5.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老年大学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街道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创建省级和市级示范校,培育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
十六、特殊困难群体救助
(一)目标任务
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 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 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低收入人口 和脱贫人口 参保率 (人) |
特困人员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
低保对象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
全区合计 |
99% |
80% |
75% |
60% |
马城镇 |
99% |
80% |
75% |
60% |
长青乡 |
99% |
80% |
75% |
60% |
朝阳街道 |
99% |
80% |
75% |
60% |
纬四街道 |
99% |
80% |
75% |
60% |
钓鱼台街道 |
99% |
80% |
75% |
60% |
张公山街道 |
99% |
80% |
75% |
60% |
大庆街道 |
99% |
80% |
75% |
60% |
(三)推进措施
1.严格落实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分类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按规定给予定额资助。
2.健全信息动态比对共享机制,协同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确保低收入人口“应救尽救”。
3.将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 99%以上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绩效考核。对参保率未达到 99%的乡镇、街道,采取点对点督导、不定期通报等方式,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十七、健康口腔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禹会区卫健委牵头,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稳定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项目覆盖2650名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覆盖1700名适龄儿童。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3-6岁儿童涂氟(人) |
6-9岁儿童窝沟封闭(人) |
全区合计 |
2650 |
1700 |
马城镇中心卫生院 |
|
400 |
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卫生院 |
|
400 |
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400 |
大庆街道安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200 |
张公山街道海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300 |
禹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650 |
|
三、推进措施
1.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全区含口腔科的民营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继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入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口腔健康教育,推广窝沟封闭和局部涂氟等适宜技术,为适龄儿童提供口腔疾病干预服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动员、临床实施、复查督导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3-6岁儿童局部涂氟2650人及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1700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口腔培训、宣传等相关活动;同时继续加强口腔健康教育的力度,面向不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口腔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重点关注乡镇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口腔健康问题,加大对这些人群的帮扶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口腔健康服务。
十八、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2024年为全区2000名35-45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筛查服务。9月底前完成50%年度筛查目标任务;10月底前完成80%年度筛查目标任务;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筛查目标任务。
2、普及宫颈癌免费筛查政策和核心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50%以上。
二、任务分解
单 位 |
宫颈癌筛查(人次) |
全区总计 |
2000 |
马城镇 |
1403 |
长青乡 |
597 |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单位要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服务模式,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2.加大宣教力度。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3.健全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提升适龄妇女官颈癌人群筛查率,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完善流动人口在常住地接受筛查的配套政策,促进更多妇女接受筛查。合理设置并公布筛查网点,推广预约筛查制度,采用流动服务车等灵活的筛查组织方式,方便妇女就近接受筛查。充分发挥各级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进行筛查,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提高服务能力。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健全“两癌”筛查专家队伍,加强对项目管理和专业人员的培训。
4.规范资金管理。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为人均49元,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予以保障。
十九、安心托幼行动(托育服务)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4年,全区至少新增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100个托位),新增托位450个。
(二)具体目标。
1、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根据《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办法(试行)》和《安徽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试行)》,做好相关评估和认定工作,持续增加普惠托位供给,满足家庭托育服务需求,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2024年,全区至少有1家机构通过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
2、推进托育机构新增备案
加快建设进度,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的标准支持辖区托育服务机构积极建设新增托位。
二、任务分解
单 位 |
托位数 |
其中普惠托位数 |
全区总计 |
490 |
120 |
马城镇 |
70 |
20 |
长青乡 |
70 |
20 |
朝阳街道 |
70 |
0 |
纬四街道 |
70 |
20 |
大庆街道 |
70 |
20 |
张公山街道 |
70 |
20 |
钓鱼台街道 |
70 |
20 |
三、推进措施
(一)落实托育服务机构补助政策
一是对获得省级以上评估认定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评估认定为市级(每年不超过6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的,80个托位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50个托位及以上、80个托位以下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50个托位以下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以上资金由市卫健委直接拨付。二是落实辖区托育机构在园幼儿生补资金,对公立托育机构在园幼儿按照600元/年/生,非公托育机构在园幼儿按照400元/年/生。三是各乡镇、街道结合辖区社区托育点建设情况,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
(二)鼓励公立医院托育点申报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鼓励医疗机构申报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全国总工会以每个用人单位10万元标准用于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的资金补助,省级工会将进行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带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举办托育机构、提供托育服务。
(三)支持申报国家发改委托育建设项目
根据《“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支持申报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四)营造宣传氛围
广泛宣传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科学养育知识、中华民族优良家教家风以及婴幼儿托育服务内容、保育知识等,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充分利用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7.11”世界人口日等各类纪念日、节假日,将科学育儿、托育服务政策送进社区、送进家庭,提高群众对安心托幼行动(托育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
(一)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活动,新增市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2个,示范街区1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新增放心消费 示范单位(个) |
新增放心消费 示范街区(个) |
全区合计 |
2 |
1 |
钓鱼台市场监管所 |
|
1 |
朝阳市场监管所 |
1 |
|
纬四市场监管所 |
1 |
|
(三)推进措施
1.拟定创建单位阶段:动员组织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参创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经过初审后,拟定参创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3月底完成)
2.培育阶段:培育、帮扶、指导参创单位对标完善,达到验收标准。(5月底完成)
3.初评阶段:区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全区创建单位进行材料初审查、现场初验收、汇总上报申请材料等工作。(6月底完成)
4.参审阶段:积极配合市消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参创单位单位开展现场验收等工作。(8月底完成)
二十一、民生食品安全
(一)目标任务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批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批次) |
全区合计 |
50 |
大庆市场所 |
7 |
长青市场所 |
7 |
朝阳市场所 |
7 |
纬四市场所 |
7 |
张公山市场所 |
8 |
马城市场所 |
7 |
钓鱼台市场所 |
7 |
(三)推进措施
1.将“你点我检”工作纳入区级年度抽检计划工作安排,分解目标任务,结合节日专项、重点品种专项等,均衡推进“你点我检”。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重点民生食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设立现场意见征集点等方式,确定当季度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执行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各地开展“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十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一)目标任务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14人次。(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生活救助 (人次) |
子女助学 (人次) |
医疗救助 (人次) |
全区合计 |
10 |
2 |
2 |
区本级 |
10 |
2 |
2 |
(三)推进措施
1.组织基层工会加大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困难职工,引导职工自主申报,健全完善定期入户走访、帮扶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0人次、子女助学2人次、医疗救助2人次。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 12 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 10 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
二十三、工会驿站
(一)目标任务
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5个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区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打造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工会驿站)(个) |
全区合计 |
7 |
朝阳街道 |
1 |
纬四街道 |
1 |
张公山街道 |
1 |
大庆街道 |
1 |
钓鱼台街道 |
1 |
长青乡 |
1 |
马城镇 |
1 |
(三)推进措施
1.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共同做好驿站建设管理运维工作。依托乡镇街道,每家乡镇街道打造一家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区总工会好中选优,选出5家上报市总工会,打造成全省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
2.强化示范引领,表扬一批在全区工会驿站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树一批全国及省、市“最美服务站点”“明星站长”。
3.持续推动工会驿站在百度、高德地图呈现,鼓励有条件的站点开展送温暖、送清凉、送爱心等公益性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阵地加强对工会驿站的宣传。
二十四、风电乡村振兴工程
(一)目标任务
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 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任务分解
待省目标任务下达后分配各县区实施。
(三)推进措施
1.梳理统计全市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每个村安排风电项目建设规模500千瓦,原则上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发电收益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
2.以县为单位统一编制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进行初审和转报,经省级组织复核审查后确定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实施清单,报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通过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确定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投资主体,落实签订投资协议、用地、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明确项目投资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等。
二十五、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一)目标任务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条) |
全区合计 |
1 |
马城镇 |
1 |
(三)推进措施
1.制定一水一策方案。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黑臭水体的特征与成因,因地制宜,一条农村黑臭水体一条治理对策。
2.定期巡查。按照《蚌埠市农村黑臭水体巡查工作制度》要求,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马城镇负责落实排查、治理和长效管护责任,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一次。
二十六、“四好农村路”建设
(一)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465公里、安防工程13.857公里、养护工程19.664公里。(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公里) |
村道安防 工程 (公里) |
农村公路 养护工程(公里) |
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个) |
全区合计 |
3.465 |
13.857 |
19.664 |
0 |
马城镇 |
3.465 |
9.977 |
16.31 |
0 |
长青乡 |
0 |
3.88 |
3.354 |
0 |
(三)推进措施
1.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同并进机制。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督促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第三方巡检工作,落实综合巡查制度,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监管。
2.市、县财政部门依规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各类项目补助资金,鼓励通过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3.加大项目调度推进力度,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形成调度推进常态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
二十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
(一)目标任务
稳步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区老旧小区13 个。(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改造城区老旧小区(个) |
全区合计 |
13 |
纬四街道 |
6 |
朝阳街道 |
3 |
张公山街道 |
2 |
大庆街道 |
1 |
钓鱼台街道 |
1 |
(三)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加强项目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如回访、保修、投诉、纠纷处理等。健全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及失信惩戒机制,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3.积极向上对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十八、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目标任务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 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12套(间),发放保租房补贴户。(牵头单位:区住建交通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发放补贴(套/间/户) |
全区合计 |
220 |
项目1 |
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间) |
蚌埠蓝科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2 |
项目2 |
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户) |
长青乡 |
10 |
马城镇 |
42 |
朝阳街道 |
12 |
纬四街道 |
12 |
张公山街道 |
12 |
大庆街道 |
2 |
钓鱼台街道 |
18 |
(三)推进措施
1.指导各县区综合使用发放租赁补贴、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投资发展、利用存量房屋改建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切实形成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良性发展格局。
2.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
3.由区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 2024 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城市主体责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为抓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对目标任务重、工作进展慢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导督办。
二十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一)目标任务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同比下降15% |
损失金额 下降10% |
反诈宣传 活动次数 |
全市合计 |
-15% |
-10% |
|
朝阳街道 |
|
|
每周一次 |
大庆街道 |
|
|
每周一次 |
钓鱼台街道 |
|
|
每周一次 |
纬四街道 |
|
|
每周一次 |
长青乡 |
|
|
每周一次 |
马城镇 |
|
|
每周一次 |
(三)推进措施
1.广泛开展全民反诈宣传活动,推进无诈系列主题创建。全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同比下降15%,损失金额下降10%。朝阳街道、大庆街道、钓鱼台街道、纬四街道、长青乡、马城镇七个街道、乡镇每周开展一次反诈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开展无诈系列主题创建活动。
2.街道、乡镇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组织联动,强化电诈预警工作质效,确保预警劝阻工作100%完成。
3.常态化组织专项打击工作,健全案情会商等机制,提升研判打击能力,保持高压震慑力度。
三十、禹会区便民停车行动
(一)目标任务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72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620个。(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二)任务分解
项目 |
新增城市停车泊位(个) |
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个) |
陶陶科技园公共停车场 |
144 |
144 |
蚌埠市民政园公共停车场 |
588 |
588 |
璀璨华城二区停车场 |
1671 |
|
和顺印山樾停车场 |
910 |
|
奥园誉府C区停车场 |
344 |
|
秀水名苑停车场 |
531 |
|
马城中学停车场 |
80 |
|
中央储备粮蚌埠直属库项目停车场 |
41 |
|
华地公馆和园停车场 |
1095 |
|
华地公馆朗园停车场 |
809 |
|
柴油机厂棚户区安置房(B区)停车场 |
1055 |
|
张公山派出所、消防站停车场 |
87 |
|
合计 |
7355 |
732 |
(三)推进措施
1.新建配建停车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位为辅助,道路临时停车位为补充,通过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配建,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拆违征迁腾退土地、边角地块、闲置土地新建,以及平面停车场立体扩容改造、新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统筹推进停车场建设。
2.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资源共享、服务群众、政府带动”的原则,统筹辖区停车资源,有序引导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设施、小区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充分盘活闲置停车资源,为群众提供便利。
3.推进停车智慧管理,实现蚌埠市停车充电运营监管平台与皖事通平台互通互联。逐步将全区公共停车场信息、充电信息接入蚌埠市停车充电运营监管平台,实现对城区停车数据实时分析、智能诱导、资源共享,有效提升停车位周转率,降低车位空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