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粮食收购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6-06-03 15:52 来源: 禹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问:农民卖粮后,多久能拿到粮款?
答:原则上要一手钱、一手粮。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卖粮农民同意,可以约定付款期限,但一般不超过7 个工作日。收购方不得以我还没收到第三方的钱等为借口拖欠粮款。
问:如果收购方拖欠粮款,会受什么处罚?
答: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粮食部门将责令改正、警告,并处 2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可达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问:粮食收购企业需要建台账吗?怎么建?
答:需要。凡是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企业,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都要建立粮食经营台账,记录买卖信息、资金财务信息等,台账至少要保存 3 年。粮食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只记录日期、品种、数量、金额、计量单位。用电脑记账也可以,和纸质台账一样有效。同时要按规定报送数据,确保账实相符。
问:不建台账或数据不实,会有什么后果?
答: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报送数据的,粮食部门将责令改正、警告,并处 2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20万至 50 万元。
问:在蚌埠市从事粮食收购,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需要到收购地所在的县粮食和储备部门进行备案。首次收购前或开始收购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收购区域、仓储设施等。信息变更后 15 个工作日内也要去变更。线上线下都可以办理,材料包括备案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而且免费办理。
问:没有备案或备案信息有假,会怎样?
答: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将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问:发现粮食收购中的问题,怎么举报?
答:发现粮食流通领域问题线索,可拨打各县区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相关线索属地受理,欢迎监督举报。
怀远县:8052103
五河县:5021321
固镇县:6012664
蚌山区:2055696
禹会区:4957796
淮上区:7155235
龙子湖区:3040593
高新区:409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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