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禹会区科技经信局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创新工作方案中“四个一”(即一个自主创新发展规划、一个完整产业生态、一个金融要素支撑、一个人才保障)工作要求,禹会区科技经信局推动自主创新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禹会区科技经信局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作为禹会区科技创新政策统一标准范围内执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创新立区,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政为引、以用为立、以转为要、以企为主、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在已到期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暂行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了解到企业的资金需求,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要求,推进科技项目组织方式改革,落实《禹会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要求,鼓励禹会区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揭榜挂帅”重大项目,加速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结合禹会区实际,定了《禹会区科技经信局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3年5月26日印发实施。
(二)征求意见。2023年5月17日,在禹会区科技经信局官网面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无修改意见。
(三)会议审定情况。2023年5月22日召开禹会区科技经信局局务会,最终经过局领导决策、审批,印发实施。
(四)正式印发。2023年5月26日印发实施。
四、总体目标
(一)信息管理
接到上级部门的专项申报通知时,项目涉及的科室及时予以发布。对可以上网发布的申报事项进行网上公开,提高项目申报的透明度。
(二)规范项目申报
1、明确申报原则,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涉及的科室提出初步意见。所有上报项目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推荐上报。
2、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项目涉及的科室负责做好申报项目的指导和资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3、理顺科室的职能,对各类项目申报,严格按照“对口负责”进行申报,并做好与省、市科技对口业务处室的衔接工作。
4、有关科室应建立健全企业科技项目项目库,并及时更新。申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择优推荐。
5、建立健全企业产学研合作机制,申报科技项目的企业必须具有同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及时报我局备案。
(三)强化项目实施单位诚信管理。
对于重大项目,执行两项承诺制度。一是项目单位在提供申报材料时,对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书面承诺函;二是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成功后,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履行。对于已获国家或省市相应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单位未按合同实施或进度缓慢的,原则上需待第一个项目实施完毕并经上级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申报新的项目。对已申报项目出现问题的,原则上三年内该企业不得再予申报项目。
(四)项目监督管理
1、项目涉及的科室负责相应的项目管理,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局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应不定期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全程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项目单位进行整改。
2、项目涉及的科室要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任务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完成项目实施阶段性或专项总结上报,并及时归档备查。
3、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督查的安排,认真自查,及时向区科技经信局项目涉及的科室上报自查自验报告,所有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决算审计。
4、严格遵守相关廉洁自律规定,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项目资金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主要内容
为加强全区经济和信息化、科技领域项目申报管理,优化项目申报和推荐流程,规范项目初审、强化项目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构建规范申报和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支持我区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以及荣誉称号、认定等各类项目,推动工业、信息、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实事求是、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由区科技经信局推荐申报或负责的国家、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以及荣誉称号、认定等各类项目,根据工作职能、业务对口或局领导安排,确定承办科室(局),并实行分类管理。局各相关科室发布或者转发各类项目申报通知后,应及时在企业工作群等渠道进行广泛发布,确保申报信息发布及时、公开透明。在项目申报通知中,应明确工作责任人并公布联系方式,以便于申报主体在申报过程中联系咨询。局各相关科室应做好相关事项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加强项目申报业务指导,确保项目申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不得违规干预其他科室项目推荐审核工作,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六、 创新举措
一是发动“部门+属地”综合力量。按照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政府了解所属科技型企业的实际,坚持“科技的事,是大家的事,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属地政府服务科技发展的能动性,打出“部门+属地”的综合力量,调动了相关单位、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积极性。二是整合“部门+机构”服务力量。结合2022年研发投入入企帮扶活动实际,禹会区科技经信局依托区直部门业务骨干、科技特派员等机构力量,进一步调动政府、属地、机构、企业(单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以高质量的服务为相关单位、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保驾护航。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禹会区科技经信局将继续加强项目资金争取和跟踪服务力度,细化梳理各项工作,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升项目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化支撑。
咨询机关:禹会区科技经信局
联 系 人:综合科 谭新红
联系方式:0552-4953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