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讲】蚌埠市禹会区教育局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简介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须均在禹会区或者高新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同一学年度,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因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大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禹会区或高新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自选)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少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自选:最短为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剩余学制+15年),比如:本科生大一,今年其剩余学制为4年,今年贷款最长时间为4+15=19(年)。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四)还款政策。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如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升学)的借款学生,应于第一阶段学习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禹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可继续享受贴息。
1.到期还款:学生按合同约定于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
2.提前还款:除了到期还款外,借款学生也可提前还款,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线下还款:禹会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等途径进行主动提前还款操作。
3.逾期还款:若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逾期本金将计收罚息。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2026年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地点:
禹会区秀水实验学校(南门)行政楼六楼601办公室胡老师。
贷款受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为了避免高峰期办理学生过分集中情况,使受理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请各乡镇街道的居民有关首贷、续贷大学生的受理时段在7月15日至9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来之前请提前电话预约0552-4045857。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注册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逐一提交信息,导出申请表。也可以到受理中心现场注册、申请,下载打印申请表和家庭困难认定表,现场由老师指导填写(家庭困难认定表)。
2.现场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一同前往贷款受理地点(两个人);
(2)携带申贷材料:
(a)申请表和家庭困难认定表(两张表)
即: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也可到受理地点打印表格。
(b)借款人(大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家长)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两个证)
(c)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大学学生证)原件或大学生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d)借款人(大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的户口簿原件
3.2026年起,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实现“共同借款人线上办,借款学生现场签字”。对未满18周岁的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合法监护人,在提供户口本或其他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后,共同借款人也可远程办理。
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流程:借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助学贷款申请,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方式,并邀请共同借款人以电子签名形式在线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完成后,借款学生即可前往秀水实验学校南门(行政楼)现场签署首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四)续贷学生
分为远程申请和现场申请。
1.远程申请:续贷学生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申请。待审核后,可导出《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无需前往受理中心办理。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2.现场申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身份证原件到禹会区秀水实验学校南门(行政楼)贷款受理现场申请办理。
(五)电子回执:学生报到时,将助学贷款受理成功的《受理证明》交给所就读的高校,提醒高校10月10日前必须录入受理证明中的校验码,高校未按时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安徽省分行咨询电话:0551-62953003、62953096、62867697;
禹会区教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中心电话:0552-4045857。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