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禹会区民政局局长郑诚楠解读:《禹会区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 、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任务 责任清单》
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实现村级组织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化。根据《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皖民基字〔2022〕15号)和《蚌埠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任务责任清单》文件要求,对全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政策解读如下:
问:此份文件的起草背景是怎样的?
郑诚楠: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蚌民〔2023〕56号)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制定本文件。
问:此份文件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郑诚楠: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化,持续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问:根据这份文件,现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郑诚楠:一是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二是大力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三是持续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四是严密组织实施。
问:这份文件分为哪几个方面?
郑诚楠:有3个方面
1、蚌埠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任务责任清单。
2、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十三个不得”要求。
3、村(社区)办公场所挂牌目录。办公场所外部标牌(4个)、办公场所外部标识(2个)、办公场所内部标牌(9 个)。
联系单位:禹会区民政局
联 系 人:局长 郑诚楠
联系电话:0552-49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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