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禹会区民政局副局长李道寒解读:《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3 13:48来源: 禹会区民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慈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慈善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深入推动“善行安徽”行动走深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禹会区民政局副局长李道寒就此政策进行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有哪些? 

李道寒:《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2.为什么要进行慈善?

李道寒:慈善是社会责任的体现,通过慈善活动可以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人们,改善社会不公平现象,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慈善也是一种道德行为,可以提高个人和组织的社会声誉和形象。

 

3.哪种类型的组织属于慈善组织?

   李道寒:《慈善法》中所称的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的组织。比如一些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

 

4.如何成为一名志愿者,以及怎么才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能不能在现场给大家指导一下?

李道寒: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愿意,都可以成为一名志愿者。成为正式的志愿者首先在中国志愿服务网实名注册为志愿者,然后在网站上正在发布招募志愿者的志愿服务项目中,选择自己想要参加的项目申请加入,然后经项目发布者同意后即可参与该项志愿服务活动。当然,也可以与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者民政部门进行联系,由他们推荐加入当地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联系单位:禹会区民政局

联 系 人:副局长 李道寒

联系电话:0552-49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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