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会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禹住建字〔2026〕20号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
答 复
刘学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新建小区安置房建设质量与建后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正在起草安置房建成后维修管理相关工作方案,将根据是否超过质保期及维护费用等情况明确乡街或建设单位作为维修责任主体,确保维护好安置群众的切身利益。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乡镇街道及建设单位共同做好安置房安置后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王雨晨
联系电话:4958716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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