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会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禹住建字〔2026〕17号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
答 复
何德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京师实验学校周边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向市环卫主管部门反映。经了解,全市公厕规划建设由市环卫处统一部署,建设公厕不属于我所工作职责范围,无法作为协办单位参与。我所将持续关注并积极推动该项目纳入后续建设计划,力争早日解决周边群众如厕不便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芦耀堃
联系电话:4021068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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