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禹会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08 11:16 来源: 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城市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禹住建字〔202627

 

关于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

 

王立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禹会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因我区2026年已全面取消老旧小区物业补贴,原有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全部撤场,现全区112个老旧小区由政府兜底,自2026年1月1日起统一提供基础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现状,我区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帮助物业企业收取物业费,支持合理催交。

3.已由区住建交通局与辖区大型物业服务企业洽谈“统一拖管”和“连片打包”事宜,全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和一个乡街区域范围内的生活小区实现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模式。

4.区住建交通局分别与纬四街道的大成物业、钓鱼台街道的红印物业商谈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物业+”模式,把纬四街道的东海七村、康乐大院,钓鱼台街道的金厦花园(金厦南苑、金穗苑)作为试点小区。

感谢您对我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朱大伟

联系电话:401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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