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4 15:01来源: 禹会区文化和旅游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2022年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

现将《2022年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2022年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

2.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3.禹会区2022年“15分钟阅读圈”建设规范标准

 

   中共禹会区委宣传部     禹会区文化

 

      禹会区财政局          禹会区文明办            

                          2022年427

附件1

 

2022年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任务,深化“书香满珠城”全民阅读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根据《蚌埠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结合禹会区实际,制定2022年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公益普惠、覆盖全”的原则,“十四五”期间,通过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市阅读空间,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2022年全计划建设5个城市阅读空间,原则上10月前全部投入运营。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要求。城市阅读空间基本具备“五有”标准:有一定规模的阅读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其中出版物、阅读、活动占地5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出版物(包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其中图书不低于5000册)、有一定质量的阅读活动(年度常态化阅读活动不少于12场次)、有一定效益的阅读服务(读者满意度在90%以上)、有一定流量的读者(平均每天到场读者50人以上)。

(二)项目建设方式。城市阅读空间项目建设由政府负责实施,采取新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进行,鼓励街道结合实际,创新投入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阅读空间建设运营。编制建设经费预算,精心组织实施。

(三)项目工作机制。成立“15分钟阅读圈”工作专班加强领导,工作专班由宣传、财政、文旅等部门组成,加强协作、定期调度,形成有效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三、资金筹措

委宣传部会同财政局、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积极争取级及以上财政对我“15分钟阅读圈”建设的支持,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财政要将城市阅读空间建设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鼓励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工作推进责任,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建设任务。其中宣传部门负责确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文旅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测算、信息报送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确保年度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将“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建设任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努力构建城市阅读空间的运营维护和长效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负责“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建设资金保障工作;街道负责“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运营与维护。

(二)强化督查考核。委宣传部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巡查督查事项,文明办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级财政部门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管。宣传、财政、文旅部门要进一步规范“15分钟阅读圈”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和监督管理。扶持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受补助单位若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的,取消当年资金补助获取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平台和手段,大力宣传“15分钟阅读圈”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15分钟阅读圈”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2

 

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15分钟阅读圈”建设任务,经研究,成立禹会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长:毕晓龙  委常委、宣传部长

长:史丽丽  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徐亚男  委宣传部副部长

 员: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长、区文明办副主任

李舒生  财政局副局长

    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化军  朝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纬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俞家润  张公山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大庆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朱大伟  钓鱼台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文化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李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禹会区2022年“15分钟阅读圈”

建设规范标准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起到2025年,确保每个城市社区至少建成并有效运营1个城市阅读空间。

二、实施范围

城市社区。

三、实施内容

(一)基本要

“15分钟阅读圈”是基于城市社区居民15分钟步行能够到达阅读空间,接受阅读服务。阅读空间主要指由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向公众免费开放并提供阅读服务的场所,包括图书馆(室)、实体书店和城市书房(书吧)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城市阅读空间可以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阅读设施等多种方式建设,基本具备“五有”:有一定规模的阅读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米,其中出版物、阅读、活动占地50平米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出版物(包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其中图书不低于5000册以上)、有一定质量的阅读活动(年度常态化阅读活动不少于12场次)、有一定效益的阅读服务(读者满意度在90%以上)、有一定流量的读者(平均每天到场读者 50人以上),服务人口在0.5—2万,服务半径在1—1.5km

(二划建设

1.规划。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因地制宜的基础上,确定形成“15分钟阅读圈”所需建设阅读空间的数量、规模。原则上,阅读空间选址宜位于一楼临街、人口集中、交通便捷、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

2.新建。以社区所在地的住宅小区、文化广场、公园、景区等地作为首选地址,并与周边环境相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能彰显城市形象,具有标志性的城市社区文化地标。

3.改建。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建,也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等闲置房屋,但地理方位原则上以一楼临街为主。

4.共享。与实体书店、社区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相结合,设置相对独立区域,用于阅读服务。

5.开放。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根据自身条件依法设立图书馆、阅览室、实体书店等,并对市民开放;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阅读服务设施,并纳入“15分钟阅读圈”。

(三)设备配置

1.配置消防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2.配置冷暖空调、图书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饮水机、急救箱等配套设备。

3.配置少儿出版物配备不少于总藏量的20%,年更新出版物不少于总藏量20%。

4.适度配备专兼职服务人员,应掌握图书管理的基础知识,熟练使用阅览设备,统一培训后上岗。鼓励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阅读空间。

5.有条件的阅读空间,鼓励设立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有针对性地向视力、听力残疾人提供盲文出版物、有声读物、视频读物等阅读资源。

(四)活动开展

1.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大力支持和有效利用城市阅读空间开展全民阅读工作。

2.相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城市阅读空间阅读活动。

3.城市阅读空间应当按照“书香安徽”建设总体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各县区实际,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系列阅读活动,吸引市民广泛参与,每月不少于1项阅读活动。

(五)服务提供

1.按照平等、免费、开放、共享和便利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2.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阅读展览等读书文化活动;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应适当延长免费开放时间,保障公众的阅读需求。鼓励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因故闭馆或者更改开放时间的,除遇不可抗力外,应当提前7天公告。

4.城市阅读空间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享有的文化服务权益,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

5.设立地方文献或皖籍作家著作、皖版精品出版物专架,展示地方文化建设成果,为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6.积极引入优质企业,设立便民服务区域和文创产品、生活保障等不影响阅读环境的经营活动。

7.鼓励城市阅读空间免费向社会团体提供场地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定期公告公益性阅读活动和服务项目,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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